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
现将《丽岙街道应急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配合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做好各项工作。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丽岙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岙街道应急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科学有序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提高执法效能,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和有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助力建设“科教新区、山水瓯海”贡献应急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和《关于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浙应急执法〔2022〕28 号)等规定,结合我街道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应急管理系统工作部署,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为重点,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作用,夯实本质安全生产基础。强化安全生产法治观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方式,切实解决多头重复执法和屡罚不改、屡禁不止问题。
(二)工作目标。按计划规范开展监督检查,展现应急管理风采,树立行政执法权威,寓服务于监管中,进一步促进政企亲清关系,激发企业安全生产内生动力。在2024年11月25日前,实现检查任务完成率100%、抽查事项覆盖率100%、跨部门站所监管率不低于30%、应用信用规则率100%、掌上执法率100%、发现问题后续处置率100%。
(三)主要任务。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继续深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紧抓企业安全生产“关键少数”,提高领导层和管理层安全生产意识,真正实现主动安全。持续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全覆盖,避免失管漏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方式,强化执法水平和能力,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提高检查问题的发现,落实检查结果后续处置措施。增强执法协同能力,提高联合检查效果。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截至2024年2月底,街道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在册执法人员3人,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3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2024年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为251天(全年总天数366天-法定公休日104天-法定节假日11天=251天)。因此,2024年总法定工作日为753天(3人×251天=753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主要包括: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组织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科室(站所)联合执法、参与街道、区应急局、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重大隐患排查督促整改、开展综合监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考评、街道及区应急局安排的其他任务工作等。增加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灾害救助、防汛防台、森林防灭火等工作日,2024年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其他执法工作日为165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主要包括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病假、事假;参加党群活动;疗休养;驻村工作;参加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检查指导社区、村居及网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等,2024年应急管理服务中心非执法工作日为186天。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对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活动的工作日,其数额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它执法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经测算,2024年应急管理服务中心监督检查工作日为402天(总法定工作日753天-其他执法工作日165天-非执法工作日186天=402天)。
三、监督检查单位
综合考虑应急管理服务中心的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能力,检查单位的分布、规模,执法车辆、技术装备配备情况以及监督检查工作日等因素,按每次两名执法人员、每家次检查平均耗时0.5天测算,2024年度可安排监督检查单位76家/次,重点检查比例原则上不少于60%,监督检查按照《丽岙街道应急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监督检查计划表》(以下简称《检查计划表》,附件1)组织实施,《检查计划表》包括重点检查企业和一般检查企业。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
(2)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3、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4、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5、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重点检查单位数量、名称及检查频次。2024年,列入重点检查的企业8家(具体见附件2)。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2家,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6家。
(三)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根据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文件要求,一般检查单位范围为:1.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2.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一般检查单位数量。根据规定,全年安排一般生产经营单位28家/次,占年度监督检查企业总数的36.8%,一般检查单位根据年度检查计划任务并结合安监云等信息化监管平台,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实施检查。
四、有关要求
街道应急管理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检查,科学安排工作,合理配置检查人员,高质量按要求完成检查任务。在组织检查时要切实加强协同合作,充分利用部门和科室间的执法力量,最大程度发挥检查效能,巩固落实“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监管模式,促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要加强业务知识教育和培训,提升业务监管能力,提高问题隐患检出率,切实消除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依法完成监督检查闭环,违法行为需处罚的应及时立案查处,属于其他部门(单位)监管的应及时移送,严禁以改代罚、以罚代刑行为。在实施过程中应及时分析研判监督检查情况,消除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无法解决的请及时向区应急管理局相关科室反馈。
附件:1.丽岙街道应急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监督检查计表
2.丽岙街道应急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重点检查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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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丽岙街道应急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监督检查计划表
序号 | 执法对象 (内容) | 时间 | 次数 | 主要事项 | 方式 | 责任人 |
1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 1-12月 | 24家/次每月每家至少检查1次 | 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情况 | 聘请专家 现场检查 | 陈胜海、陈 政 |
2 | 涉可燃爆粉尘企业 | 1-12月 | 24家/次每季度每家至少检查1次 | 检查企业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 聘请专家 现场检查 | 陈胜海、陈 政 |
3 | 一般工矿商贸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 | 1-12月 | 抽查28家/次 | 监督检查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管理 | 现场检查 | 陈 政、张 中 |
4 | 安全生产隐患挂牌单位 | 1-12月 | 市、区、街道三级隐患挂牌整治工作 | 挂牌督办 | 陈胜海、陈 政 | |
5 | 来信来电举报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单位 | 1-12月 | 核查、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 受理、转办或现场核查 | 陈 政、张 中 |
附件2:丽岙街道应急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重点检查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法人 | 联系电话 | 安全 管理员 | 联系电话 | 备注 |
涉可燃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 |||||||
1 | 温州市瓯海丽岙诚本五金加工厂 | 丽岙街道立峰集团内 | 胡志强 | 135******** | 刘诗权 | 191******** | 锌、铝 |
2 | 浙江朝泰机车部件有限公司 | 丽岙街道下章村工业区 | 程克俊 | 138******** | 张来英 | 189******** | 锌、铝 |
3 | 温州市瑞丽饰品有限公司 | 丽岙街道下章村工业区 | 林国亨 | 8538******** | 王德峰 | 135******** | 锌 |
4 | 浙江丽光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 | 丽岙街道泊岙村工业区 | 戴晓龙 | 8538******** | 胡润林 | 136******** | 锌、铝 (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 |
5 | 温州庆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丽岙街道南工业区后中路 | 桑志岳 | 138******** | 徐文塘 | 153******** | 锌、铝 |
6 | 温州市桥纬家具有限公司 | 丽岙街道姜宅村和平路6号第一幢第一层 | 叶 磊 | 138******** | 陈希拉 | 159******** | 木粉尘 |
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 | |||||||
7 | 温州市瓯海大门加油站 | 丽塘村 | 夏广州 | 139******** | 叶学本 | 178******** | |
8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浙江温州丽岙加油站 | 后中村 | 刘 余 | 139******** | 冯浩翔 | 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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