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孙耀仁、谢爱瑾户责令交地催告书》送达公告
孙耀仁、谢爱瑾:
因你们户房屋涉及房屋征收,我街道向你们送达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的《责令交地催告书》。2024年1月9日我街道向孙耀仁进行邮寄送达,孙耀仁已于2024年1月13日签收。2024年3月18日,我街道前往西山东路325号向谢爱瑾送达。2024年4月2日我街道尝试向谢爱瑾进行邮寄送达。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现向谢爱瑾公告送达《责令交地催告书》,详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10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谢爱瑾也可在公告之日起10工作日内直接到瓯海区人民政府景山街道办事处212办公室领取《责令交地催告书》。(地址:瓯海区景山街道办事处荣新路51号212室,联系电话:0577-55886390)
特此公告
瓯海区人民政府景山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