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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7/2024-73668
  • 主题分类:政策解读
  • 发布单位:瓯海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24-04-24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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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等殡葬惠民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4-28 16:14 访问次数: 来源:区民政局

一、问:政策出台的背景?

答:为深化殡葬改革,推进殡葬服务普惠化,进一步减轻群众丧葬负担,瓯海区民政局会同瓯海区财政局制订出台《关于实行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等殡葬惠民政策的通知》。

二、问 :政策出台的依据?

答:相关的依据有:

1.《关于开展惠民殡葬专项治理和提标增项扩面工作的通知》(浙民事〔2021〕88号);

2.《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行动方案(2021-2025年)》(浙民办〔2021〕166号);

3.《温州市民政局、温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区殡葬基本服务免费项目的通知》(温民事〔2023〕121号);

4.《温州市相对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工作指引》(温民助〔2024〕24号);

5.《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实行群众“身后事”基本服务免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民事〔2024〕35号)。

三、问 :免费对象及免费政策有哪些?

答:本区户籍人员享受免费丧事代办服务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政策,特殊对象享受免费赠送指定公墓墓穴、骨灰格位,在瓯死亡并在市殡仪馆办理火化事宜的,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

非本区户籍人员,凭在瓯就读学校证明(或学生证)、现役部队证明(或军人相关证件)、劳动合同和社保凭证,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无法提供的,相关费用需家属自行承担。

四 、问:新政策增加了哪些惠民举措?

答:本次惠民政策新增:

1.减免遗体火化费330元。免费使用普通炉火化遗体。如使用捡灰炉火化的予以抵扣,抵扣后实际支付800元;

2.骨灰免费寄存(在市殡仪馆存放一年以内);

3.免费赠送指定区域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墓穴,其他费用需丧属自行承担。海葬费用由市级承担;

4.殡仪馆普通守灵室租用费(3天内含告别厅,价值1350元),对在市殡仪馆集中办丧的,市殡仪馆免费赠送5个花圈,1份签到套餐(悼念小花、殡仪礼仪签到大白纸、一套笔);

5.免费赠送骨灰盒。市殡仪馆免费赠送价值200元的骨灰盒,如对骨灰盒有其他要求的,需自行购买,不补差价;

6.扩大对象范围。纳入免费赠送指定公墓墓穴、骨灰格位对象新增二类:经残联认定的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第二类低收入家庭成员。

五、问:本次新增减免殡仪馆守灵室含告别厅,具体是什么标准?
答:本次减免守灵室是指小型的守灵室,在守灵室允许进行告别。超出3天、超出守灵室规格或使用大型告别厅费用由丧户自行承担,具体以温州市殡仪馆对外公示项目为准。

六、问 :集中办丧交通补助是否继续享受?

答:原集中办丧1000元的交通补助,主要是解决群众在殡仪馆集中办丧时往返交通产生的费用。新政策调整为减免殡仪馆普通守灵室3天的租用费(价值1350元)。在新政策正式实施前,符合条件的丧属可继续申领交通补助。新政策实施后,取消集中办丧交通补助。

七、问 :生态葬的奖励如何申请?

答:丧属可以向属地街道事先提出申请。骨灰安葬后,凭生态葬申请表、入葬证明、银行卡等经民政审核后发放奖励。

八、问 :丧户违规办丧的情形有哪些?

答:丧事活动应遵守“四个不超、四个禁止、四个规定”的有关要求,具体参照《关于印发瓯海区丧葬礼俗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温瓯民〔2018〕57号)执行。

九、问 :新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文件自2024年6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原政策与此件不一致的,以新政策为准。


解读部门: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

解读人:陈晓锋

联系电话:0577-8853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