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1/2024-72534
  • 主题分类:区政府文件解读
  • 发布单位:区府办
  • 成文日期:2024-03-07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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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3-07 08:53 访问次数: 来源:瓯海区府办

       一、出台背景

近年,全国各地加大政府产业基金对产业发展的引导支持力度,国家相关法规条例不断修订完善,政府产业基金管理更趋精细化、规范化。2021年,瓯海区出台了《温州市瓯海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温瓯政发〔2021〕122号),有效推动了瓯海区基金业发展。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府产业基金的设立、运作与监管,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领撬动作用,瓯海区政府对原暂行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结合实际,制定灵活度更高,普适性更强的《温州市瓯海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二、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打造基金集聚区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杠杆作用,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实体经济,促进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速创新发展,以基金投资推动瓯海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加速发展,通过基金招引优质资本、高端人才、高新项目与创新技术等向瓯海集聚。

三、起草依据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的主要依据是《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浙江省产业基金管理办法》(浙财建〔2021〕75号)、《温州市重点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温财金〔2023〕10号)、《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温政办〔2021〕73 号)等文件。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主要包括本办法的制订依据、瓯海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定义,引导基金的目的、原则以及资金来源。

第二章“组织架构和相关职责”:明确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由区级层面设立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属基金监管单位,有关机构职责包括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出资法人、基金管理人、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

第三章“投资方向与投资原则”:明确引导基金应围绕瓯海区经济发展战略方向投资,出资法人的出自原则、对单个项目的投资比例,并明确投资业务的负面清单。

第四章“运营机构和运作模式”:明确基金管理人准入条件及设立引导基金决策流程、注册要求和资金托管要求。

第五章“退出方式”:包括投资退出方式及出自法人有条件退出的几种情形。

第六章“收益和费用管理”:明确引导基金管理费用、投资收益分配的约定要求。

第七章“监督管理与风险防控”:明确出资法人的内控制度建设要求、基金运作要求及追责约束条款,特别是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机制。

第八章“定期报告制度”:明确基金管理人、基金出资法人(区属国有企业)的定期报告规定与发生重大问题的报告时间要求。

第九章“附则”:主要是明确实施方式与时间的设定。

五、解读单位: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解读人:谢晓光,联系方式:0577-885985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