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教师发展中心、有关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瓯海区教育提升工程,进一步增强对教育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大力推进合作办学,打造温州教育新高地,根据《瓯海区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修订)》(瓯委办发〔2021〕22 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从教育合作办学专项经费中下拨47.5万元作为2023年第二批人才工作政策性经费;从教育合作办学专项经费中下拨25万元作为2023年苏派改革项目合作经费,请各单位相应增加“205教育类”预算指标。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资金用途,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的激励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推进我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附件:1. 附件一:2023年第二批人才工作政策性经费下拨明细表.xls
2. 附件二:2023年苏派改革项目合作经费下拨明细表.xlsx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24年 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