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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第十五届中国(温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展园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园博园桥梁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12-09 16:56 访问次数: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温州园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关于召开第十五届中国(温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展园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展园工程变更防洪评价报告>的函》、项目立项文件(温发改审〔2024〕68号,项目代码2405-330300-04-01-152134)、防汛预案及委托温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第十五届中国(温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展园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展园工程与部分桥梁变更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及《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经研究对瓯水许〔2024〕66号文件进行变更,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园博园展区分为4大区域(A环仙湖景观区、B海丝园、C山居桃源区、D未来花园区),原批复(瓯水许〔2024〕66号)包含新建桥梁36座,箱涵3座。初步设计阶段拟调整变更桥梁12座,取消桥梁2座;新增箱涵2座,新增安全救援平台2座;新增临时浮动码头3座,新增临时浮桥2座;涉及4处岸线调整。

二、第十五届中国(温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展园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展园工程与部分桥梁变更建设方案参照原批复审批标准,原则同意该工程变更设计方案:

1、同意调整变更桥梁12座,分别为A-09、A-10、A-13a、A-13b、A-13c、A-14、A-16、A-17、A-18、A-19、A-20、A-21;取消桥梁2座,分别为A-15、C-08;新增箱涵2座,分别为南园箱涵和北园箱涵;新增安全救援平台2座。桥涵及平台调整具体情况及平面、立面布置图详见附表1、2和附图。

2、同意新增临时浮动码头3座,分别为东入口浮动码头、七星墩浮动码头和浮动埠头,隧洞内新增临时隧洞浮桥1座,山水馆南侧水域新增浮桥1座。占用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临时涉水构筑物具体情况及平面、立面布置图详见附表3和附图。

3、同意局部岸线调整,拟对C-08地块南侧仙庄岛山水中国馆前水域岸线进行调整,调整后水域面积减少666平方米,拟对瓯越园和韦公岛水域进行调整,调整后水域面积增加915平方米;拟对景观河道2内部左右岸局部进行调整,调整后新增水域面积28平方米。岸线调整图详见附表4和附图。

三、本次方案调整后,仙门河瓯越园新增开挖水域449平方米,下诸河韦公岛新增开挖水域466平方米,景观河道2内部新增开挖水域28平方米,本次调整新增占用水域767.97平方米。对照原批复文件瓯水许〔2024〕66号,经核算,工程总计占用水域面积1818.92平方米,容积5236.76立方米,开挖水域面积2044平方米,容积8043立方米,满足占补平衡原则。你单位应按《报告》的要求,对阻水桥梁采取河道拓宽开挖、河岸护砌等水域补偿措施(详见附表),水域补偿措施应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其费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工程竣工验收应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四、瓯水许〔2024〕66号文件中其余内容不变。

五、项目建设涉及其他管理部门的,应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或批准。

六、 如你单位不服本批复决定,可于收到本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瓯海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瓯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