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梧田街道城建办、娄桥街道城建办、景山街道城建办、新桥街道城建办、潘桥街道城建办、三垟街道城市建设服务中心、茶山街道城建办、丽岙街道城建办、郭溪街道城建办、瞿溪街道城建办、泽雅镇城建办、仙岩街道城建办、南白象街道城建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关于安全防范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部署会精神,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部署会要求,根据《温州市城市运行领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按照各相关单位职责分工,明确整治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制定了《瓯海区城市运行领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实施,确保元旦、春节前后全市城市运行领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形势持续稳定。
请各相关单位将专项行动联系人名单于12月12日前报区城市运行安全专委办(联系人:陈心妤;浙政钉同号)。
温州市瓯海区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10日
瓯海区城市运行领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锚定“遏重大、控较大、提本质”工作目标,重点聚焦城市运行领域和城镇燃气专项,针对岁末年初时段和今冬明春季节特点,深化“3030”闭环管控机制,集中排查整治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难点问题,持续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确保重点时段城市运行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助力我区“科教新区、山水瓯海”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排查整治城市运行安全隐患。
1.针对冬春季节城市道桥隧易积雪结冰等突出风险,严格落实市政道路桥梁设施安全检查和日常维护工作,按照预案要求,全面排查市政道路桥梁防冻、除雪应急处置情况和应急物资储备情况,保障安全畅通。(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加强城市给排水、通信管网和地下管廊运行维护,严防第三方施工破坏。(区温瑞塘河建设中心、市通发办瓯海办事处、区电力局按职责分工)
(二)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
1.针对冬季居民和商户燃气使用量增加等突出风险,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规范开展定期入户安检,发现并提醒用户整改用气安全隐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
2.各行业管理部门强化餐饮企业、养老院、医院、学校等重点用气场所燃气安全监督,督促提高用户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教育局等行业主管部门)
3.加强对可燃气体探测器和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器具(配件)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管执法,提升燃气器具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区市场监管局)
4.加强第三方施工监管,严厉打击破坏燃气管道违法违规行为。统筹规划未通管道燃气的高层建筑瓶组间建设。(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
5.全面完成城镇燃气设施带病运行治理,加强瓶装燃气问题场站日常巡查,对承担保供任务继续运营的问题场站落实“一场一策”管控措施,保障燃气设施运行安全。(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
6.完成国务院2024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督促城镇燃气企业举一反三抓好同类问题隐患排查整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
(三)排查整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隐患。
1.针对冬春季雨雪冰冻天气风险,提前统筹供水、供气等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做好雪天路面除雪工作,及时补充物资装备,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安全有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加强供水管道结冰巡查,保障正常供水供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进度安排
排查整治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2月底,总体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底前)。各镇街(开发区)、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关于安全防范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全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部署会要求,结合10月份防汛防台暨安全生产会议、第四季度安全生产例会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同步完成本领域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12月初—2025年2月20日)。各镇街(开发区)、各部门紧盯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认真对照重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全覆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动态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挂牌督办一批重大隐患。坚持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铁的手腕、铁的措施”闭环落实整改措施,坚决做到“先安全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三)建立长效机制(2025年2月21日—2月底)。各镇街(开发区)、各部门对照“打一仗、进一步”要求,全面梳理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强化部门协同、信息联通、风险联控、问题联治,健全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努力做到重大事故灾害隐患动态清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推动。各单位要结合国务院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发现问题隐患整改,强化事故多发频发环节风险研判,逐一制定管控和防范措施,明确责任落实。在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前后要牵头组织一轮本领域安全生产全覆盖督查检查,深入基层一线切实掌控各领域专项行动落实情况,及时补齐工作短板,不留死角。
(二)强化隐患闭环。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3030”闭环机制要求,持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滚动排摸交办闭环全流程管理。依托“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清单管理,明确时间节点,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动态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闭环。
(三)强化任务落地。各单位要充分做好省市区级任务承接和下级工作指导,参照“任务、举措、责任、时限”清单附件,定期总结研判本领域专项行动开展质量,报送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和任务完成进度,协调推动本地区治本攻坚各项工作。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各相关责任单位需由固定业务联系人于每月1日、15日前反馈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和任务完成进度至区城市运行安全专委办(联系人:陈心妤,浙政钉同号)。
(四)强化应急保障。加强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报和社会应急联动,密切关注雨雪冰冻、大风、大雾等灾害性天气变化和地质灾害等信息,加强应急准备,落实队伍、装备、物资、通信等保障措施。按照应急响应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和网络舆情监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强化安全宣教。督促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深入开展用户安全检查,畅通安全隐患举报渠道,健全“吹哨人”制度,及时做好举报线索受理、核查工作。加大城镇燃气安全使用和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的应知应会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全民安全用气意识和应急处置知识,努力做到“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人人能自救、个个会逃生”。督促餐饮企业等非居民燃气用户落实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人,确定操作维护人员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燃气安全知识,应用浙里办“浙江燃气安全”自查工具做好自查。
附件:1.温州市瓯海区城市运行领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展汇总表
2.区各相关单位名单
3.联系人名单
附件1
温州市瓯海区城市运行领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展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 任务 | 落实举措 | 责任单位 | 完成情况 |
1 | 排查整治城市运行安全隐患 | 落实市政道路桥梁设施安全检查和日常维护工作,排查市政道路桥梁防冻、除雪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和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2 | 加强城市给排水、通信管网和地下管廊运行维护,严防第三方施工破坏。 | 区温瑞塘河建设中心、市通发办瓯海办事处、区电力局按职责分工 | ||
3 | 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 | 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规范开展定期入户安检,发现并提醒用户整改用气安全隐患。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4 | 强化餐饮企业、养老院、医院、学校等重点用气场所燃气安全监督,督促提高用户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 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教育局等行业主管部门 | ||
5 | 加强对可燃气体探测器和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器具(配件)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管执法,提升燃气器具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 | 区市场监管局 | ||
6 | 加强第三方施工监管,严厉打击破坏燃气管道违法违规行为。统筹规划未通管道燃气的高层建筑瓶组间建设。 | 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资规局按职责分工 | ||
7 | 对承担保供任务继续运营的问题场站落实“一场一策”管控措施,保障燃气设施运行安全。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8 | 完成国务院2024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督促城镇燃气企业举一反三抓好同类问题隐患排查整改。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9 | 排查整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隐患 | 针对冬春季雨雪冰冻天气风险,提前统筹供水、供气等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做好雪天的路面除雪工作,及时补充物资装备。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10 | 加强供水管道结冰巡查,保障正常供水供气。 |
备注:请各单位于每月1日、15日前反馈完成进展至区城市运行安全专委办,联系人:陈心妤,浙政钉同号。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
附件2
区各相关单位名单: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资规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温瑞塘河建设中心、市通发办瓯海办事处、区电力局
附件3
联系人名单
单位: (加盖公章)
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备注:请各单位于12月12日下午下班前反馈该件内容至区城市运行安全专委办,联系人:陈心妤,浙政钉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