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温政办[2023]42号)、《温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温住建发[2023]72号)规定,对各申请家庭进行准入条件审核。经审核,拟对下列22户申请家庭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2日止, 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以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下列单位反映: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88507579。
附件:瓯海区2024年度拟取消公租房保障家庭审核结果公示.xlsx
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