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11/2024-79639
  • 文件编号:温瓯住建〔2024〕66号
  • 主题分类:人大建议
  • 发布单位:瓯海区住建局
  • 成文日期:2024-06-27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对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4-12-10 16:42 访问次数: 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高海珍代表:

您在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加强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非常中肯。近年来,为进一步规范瓯海区物业管理水平,维护物业管理各方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我区高度重视,严格贯彻执行《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一、完善工作机制,推动物业管理专业化。一是强化制度保障,不断完善物业行业管理工作机制,结合瓯海物业现状,进一步完善《瓯海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瓯海区住宅物业服务合同》等物业管理指导性示范文件,推动物业行业朝着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二是积极开展物业管理知识培训,从2020年起我局每年组织各镇街、社区、业委会和物业从业人员开展专题培训会,加强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物业行业整体的服务意识及服务水平。

二、健全监管制度,推动物业管理规范化。一是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管,促进检查监督常态化,出台《瓯海区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定考核办法》通过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评星定级,将评定结果与评优评先等工作相结合,倒逼物业公司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从而推动提高全区物业服务整体水平。二是开展物业企业信用评价,对企业守信行为和失信行为实行激励或惩戒,信用评价结果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将物业企业的信用等级纳入招投标资信分。三是成立瓯海区物业行业协会,通过物业行业协会有效对接政府、企业以及群众三方,让物业管理迈向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四是建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红黑榜制度,每季度由属地镇街及相关部门共同对物业小区开展考核赋分,针对被列入黑榜的物业项目,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并申请复查,经复查确认后方可移出黑榜,以此来倒逼物业企业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截目前已开展第一期“红黑榜”评比工作,公布6个红榜小区、5个黑榜小区,第二期评比正在进行中。

三、完善物业纠纷调处机制,推动物业管理有序化一是开展法律业务培训。2020年,区司法局、区住建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通知》(温瓯司〔2020〕28号),明确区司法局、区住建局、各镇街的职责。同时,区司法局还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2023年9月,区司法局组织了人民调解员暨“法律明白人”业务培训,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社会矛盾调解基本方法和技能、高效沟通等内容进行授课,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二是已成立瓯海区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委会设在区住建局,并入驻区城运中心,依法受理调解重大、疑难的物业管理纠纷。三是出台调解工作意见,2020年我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明确调解员调解案件可发放相应的案件补贴,为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带来更大的动力。2023 年,区司法局已累计向镇街、村社专、兼职调解员发放以奖代补补贴39万元。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将联合相关单位开展以下工作:

一、强化学习培训,提升管理水平。一是开展物业行业知识培训会,加强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物业行业整体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提升业主满意度,增强人民幸福感。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协同瓯海物业行业协会,不断完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共同监管瓯海物业行业市场,结合瓯海物业行业现状,进一步完善《瓯海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瓯海区住宅物业服务合同》等物业管理指导性示范文件,推动物业行业朝着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二、加大监管力度,形成齐抓共管。一是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力度。市监部门加大对物业服务收费监督检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住建部门加强对物业行业的监管工作,建立和规范物业运行机制;综合执法部门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垃圾处置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同时,各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格落实小区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小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查处违规装修、乱搭乱建、堵塞消防通道、占用公共区域等违法违章行为。二是多措并举保证经费落实。更新并完善物业服务合同范本,明确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督促物业企业与业主委员会签订规范物业合同。开展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在对全区住宅小区公共收益来源摸排的基础上,推动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使用管理制度、财务审计制度、公示公开制度等基本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实现住宅小区公示公开制度覆盖率达 100%,促进全区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使用管理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提供保障。

三、健全管理机制,构建和谐小区。一是推进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通过深入排查分析小区业委会组建过程中的重难点,针对小区业委会成立难、业主大会召开难等问题,积极指导镇街、社区协助住宅小区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目前,我区正准备试行小区业主委员会集中换届(组建)。按照“成熟一个、换届(组建)一个”的工作思路,推进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组建)专项行动,针对业主委员会2025年3月前任期届满未换届的小区,业主委员会任期未满但不能正常履职的小区,未组建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实现全区小区业主组织覆盖率达到100%。二是通过开展物业行业知识培训会,指导业委会选聘物业,鼓励小区引入竞争及收费管理机制,可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或者全体业主共同表决的形式选聘物业企业。三是规范物业备案工作,根据《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要求物业服务人应当自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我局备案,未按规定备案的,我局将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处理。

四、强化党建引领,激活红色动能。一是紧盯业委会换届选举关键,全区梳理确定67个新交付、临近换届、软弱涣散的小区清单,通过下发换届指导提示单、“一月一调度”等方式,督导各镇街牵推进业委会换届选举,落实业财业标廉洁“选前承诺”,确保选出真正有公心的业委会。二是着眼治理团队赋能搭建“社区治理学院”培训品牌,通过中心校送教、主题培训等方式,开展专职社工、业委会主任轮训班等,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交流学习,提升素养能力。三是用好住宅小区整治提升常态化机制,开展住宅小区“覆盖检修、强基提能”行动,每季对“共享社·幸福里”小区点位调度检视,将典型性的问题小区纳入区级整治名单,与问题村居整治共同推进,由镇街党(工)委书记包案化解,确保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五、发挥调解优势,健全调处机制。一是切实发挥好区司法局在化解物业纠纷中的指导、培训作用,区司法局今年拟组织培训人数100人,分两期、每期三天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更好地提高调解员化解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积极协助、指导条件成熟的住宅小区建立调解室,对有成立物业纠纷调解室需求的住宅小区建议其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建立调解组织名册管理制度的通知》(浙司〔2023〕120号)文件规定,报经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纳入名册管理。三是按规定为调解员发放补贴,提高调解员积极性,针对成立调解室的住宅小区,区司法局将指导、培训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将按规定发放补贴。

最后,感谢您对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联系人:沈珍珍,联系电话:0577-56678557。

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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