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农机发〔2021〕3号)、《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切实抓好粮食产销工作意见的通知》(温瓯政办发〔2020〕85号)等文件精神。经核实,符合2024年第十七批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及区级补贴资金的农机设施装备共11台(套),购机总金额19500元,总补贴额9475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2650元,省级补贴资金0元,区级补贴资金6825元(详见附件1、2)。
现对2024年第十七批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及区级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6日。如有异议,可向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8224620。
附件:1、温州市瓯海区2024年第十七批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及区级补贴资金结算表(个人)
2、温州市瓯海区2024年第十七批区级补贴资金结算表(专区级)-(个人)
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