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1 |
项目名称 | 瓯越大道快速路瓯海大道节点下立交工程 |
建设地点 | 温州市瓯海区瓯越大道与瓯海大道交叉口处 |
建设单位 | 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桥梁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选用环保材料;加盖篷布;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沉渣外运;设置临时公厕,生活废水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建筑垃圾合理利用及合法消纳;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选用高效低噪设备,杜绝高噪声现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机械避开敏感目标;夜间严禁鸣笛;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营运期:加强交通管理;加强绿化;雨水纳管排放;定期检修维护管道正常运营;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加强对废水、固废的管理;加强道路检查;喇叭禁鸣;采取隔声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65; 传真:0577-88****65
通讯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