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28 15:24 访问次数: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超然学生课后托管中心等4058家食品经营户(名单附后):

经核查,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超然学生课后托管中心等4058家食品经营户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已过期,且未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请上述单位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局主动申请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逾期未办理的,我局将依法依职权予以注销。依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本公告期限为10日,公告期限届满即视为送达。

如有异议,请与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流通科联系(地址:瓯海区瓯海大道900号408室,联系电话:0577-88589670),或与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科联系(地址:瓯海区瓯海大道900号407室,联系电话:0577-88557507)。

附件: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清单.xlsx

                               

    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