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各市场监管所:
为深入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提高我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根据省局《浙江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浙食药监食〔2012〕20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年度等级评定工作。现将评定结果及具体名单公布如下:
全区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评定结果为:A级单位85家,B级单位173家。社会餐饮服务单位评定结果为:A级单位6家,B级单位213家。
各所要结合评定结果,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增强餐饮服务单位守法意识、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全面提升我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附件:1、1.2023年度瓯海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名单.xlsx
2、2.2023年度瓯海区社会餐饮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名单.xlsx
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11月6日印发
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密
违规行为自查处置办法
本办法认定的“保密违规行为”是单位保密自监管过程中发现的保密风险隐患,尚不构成犯罪和《保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建议办法》所述的违规情形。为切实加强单位内部保密安全管理,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结合保密自监管要求,特提出以下处置办法:
一、黄色提醒。首次经自监管发现保密违规行为,且未产生重大影响和后果的,由单位办公室记录违规行为,组织人事科对违规人员进行约谈。自费更换其违规硬盘;没收U盘等违规存储介质,并送区保密局销毁。
二、橙色警示。再次经自监管发现保密违规行为,且未产生重大影响和后果的,由单位办公室记录违规行为,并报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分管领导,相关分管领导对违规人员进行约谈。自费更换其违规硬盘;没收U盘等违规存储介质,并送区保密局销毁。
三、红色通报。两次以上经自监管发现保密违规行为,或者首次发现并产生重大影响和后果的,根据《保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建议办法》予以处理,并在本单位进行通报、取消个人及所在科室年度评优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