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市派驻瓯海各工作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区政府领导分工作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区政府领导分工通知如下:
刘云峰 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林 蔓 负责处理区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区长负责财政、审计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重点工程建设、粮食和物资储备、社会信用建设、人民防空、人民武装、应急管理、统计、税务、国有资产管理、行政审批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发展管理、政府数字化转型、政务公开、山海协作、对口支援与合作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府办(数据局)、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防办、国动办)、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国资办、区政务服务中心、瓯海城投集团。
协助区长分管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联系区人大、区政协、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档案馆、区税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驻瓯部队。
林照光 负责“两个健康”创建、工业和信息化、科技、人才、自创区建设、高教新区发展建设、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生命健康小镇建设、时尚智造小镇建设、眼镜小镇建设、肯恩片区产教融合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两个健康”办、区经信局(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局)、区科技局、市高教新区发展中心、市高教新区建设中心、瓯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瓯海生命健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温州国家大学科技园管委会、瓯海科技集团。
联系区人才办、区科协。
吴雪梅 负责民政、移民安置、残联、慈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打击走私、综合执法、城市管理、电力、机关事务管理、美丽瓯海全域行动、生态环境、五水共治、温瑞塘河沿线建设开发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温瑞塘河工程建设中心(市政管网建设维护中心)、区残联。
联系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区生态环境分局(治水办)、区供电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慈善总会、各民主党派、电信瓯海分局、移动瓯海分公司、联通瓯海分公司。
杜潘祚 外出挂职,不作分工。
商贸文旅口副区长(暂由林照光副区长代管) 负责商务、内外贸易、外事侨务、对台事务、招商引资、体育、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塘河博物馆群建设、地方志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商务局、区外办、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瓯海旅投集团。
联系区地方志研究室、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文物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工商联、区侨办、区侨联、区台办、区台联、区文联、区社科联。
寿宇飞 负责水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供销、金融、保险、企业上市、中国(温州)数安港建设、大罗山基金村建设等方面工作。
协助常务副区长做好大数据发展管理、政府数字化转型、防汛抗旱等工作。
分管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水利局)、区供销社、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区数安港管理服务中心、大罗山基金村专班。
联系各金融机构。
张杰尔 负责公安、国安、信访维稳、民族宗教、新居民服务管理等方面工作。
主持区公安分局工作;分管区新居民服务中心。
联系区民宗局、区信访局、市交管局四大队、市国家安全局瓯海办事处。
张 昶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交通、治堵、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西部生态新城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教育局、区交通运输局(治堵办)、区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局)、区西部生态新城建设中心、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
联系区医疗保障分局、瓯海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公路与运输执法二队、区红十字会。
金剑欣 负责司法、法治、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不动产管理、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大建大美、城市中心区建设、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局)、区住建局、区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区土地储备中心、区城建咨询办(规划编研中心)、瓯海中心区建设中心、瓯海新城建设集团。
联系温州铁路南站综管中心(温州高铁新城建设中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瓯海办证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瓯海管理部。
刘胤伯 协助常务副区长做好工作,协助分管副区长具体做好民政、移民安置、残联、慈善、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等方面工作。
协助联系区民政局、区残联、区慈善总会。
李显淼 协调做好涉及生态园的工作。
林国锋 负责温州铁路南站区域综合管理、高铁新城开发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
主持温州铁路南站综管中心(温州高铁新城建设中心)工作;分管瓯海铁投集团。
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