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10/2024-78357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人才引培
  • 发布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2024-10-24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2024年度瓯海区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评定和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4 14:26 访问次数: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瓯海区技能大师工作室评定和考核工作的通知》(温瓯人社〔2019〕33号)文件精神,决定启动2024年度瓯海区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评定和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创建申报

(一)申报对象

具备技能大师工作室相关条件,有志于开展技术攻关创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单位。条件如下:

1.有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应是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群众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的技师、高级技师,或荣获“瓯江技能大奖”、省(市)首席技师、全国(省)技术能手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或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具有绝技绝活的技能人才。

2.有团队:工作室拥有一支不少于5人的技术技能人才团队,成员应是技能高超、业务精湛的高技能人才或专业技术人才。

3.有保障:有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的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有必要的经费支持,有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

4.有项目:有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有企业需要解决的技术工艺难题或技改项目,特别是参与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和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参与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引进吸收再创新项目。

5.有传承:在培养高技能紧缺人才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举办有一定规模的培训班传授技艺、培养人才,传统工艺传承等方面产生辐射效应,取得显成果,培养的徒弟技艺高超。

(二)申报材料

1.瓯海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3.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4.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区级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和出版物及有关单位的证明等。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申报表和电子版文档。

二、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

(一)考核对象:瓯海区现有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考核评估重点:制度建设、保障建设、技术攻关研发、带徒传艺、技术交流等。

(三)考核流程:采取工作室自评和专家组考核评估相结合方法进行评估。

(四)考核自评材料

1.瓯海区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评估自评表(附件2);

2.年度工作总结(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工作室主要工作、制度建设、保障建设、成员变更、技能人才培养、技术创新成果、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情况)。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同时报送自评表和电子版文档。

三、其他事项

1.递交时间: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创建申请材料、考核自评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7日。

2.受理方式:线下受理,邮寄或者直接送到至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综合管理科(地址:瓯海区娄桥街道区行政服务中心12号楼808室),联系人:李佳佳,电话:0577-88521182,电子邮箱:411521648@qq.com。



附件:

1.瓯海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docx

2.瓯海区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评估标准.docx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