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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51/2024-71277
  • 文件编号:瓯娄办〔2024〕1号
  • 主题分类:计划总结
  • 发布单位:娄桥街道
  • 成文日期:2024-01-08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4年娄桥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4-01-09 10:08 访问次数: 来源:娄桥街道

各科室(站所)、村(居)委员会:

为扎实推进娄桥街道202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实现本街道食品安全无伤亡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市区有关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将相关制度落到实处,力求使各种规章制度行之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街道食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

二、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本街道2024年的食品安全工作仍然采取“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结合当前的监管现状和监管体制实际,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方法,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工作,明确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全力推进街道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三、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全面实行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2024年街道继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目标实行目标管理,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进一步细化对各村(社区)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力求做到考核办法责任明确,又切实可行。

四、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推动企业建立“两员”制度。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规定》有关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要求。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结合实际,细化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推动企业形成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培训考核。

2.推动企业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规定》要求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对于生产经营方式不允许按日、周、月方式划分的企业,指导其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对应建立班次管控、双日排查、双周调度等类似制度,切实按照《规定》要求将日常检查、定期排查和定期调度的要求落到实处。

3.推动企业构建关键控制点风险管理制度。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生产端风险识别和管控能力建设,推动其做好关键控制点(CCP)的分析和偏差的实时监测、在线预警、跟踪处置,提升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能力。指导企业提升风险预警信息处置能力,对发现的风险能及时采取必要纠偏措施,真正让企业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整治。各部门应支持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按照《规定》要求对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提出停止相关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等否决建议。

4.推动企业健全生产经营质量管理制度。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严格的生产经营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推行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更好实现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可查询、来源可追溯、过程可控制、责任可追究。加强服务,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规定落实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质量控制水平,对不符合有关标准或规定的产品采取停止生产销售等措施。

五、开展包保主体督导。各级包保干部按照任务清单对包保主体进行督导。具体要求为:

1.督导形式

(1)原则上应开展现场督导。

(2)按照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确定为高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如:乳制品、肉制品等生产企业),学校、幼儿园食堂等餐饮单位,必须开展现场督导。

(3)在包保主体多的地方,对于低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采取集中汇报、电话询问、视频会议等多种方式开展督导;在包保主体相对集中的地方(如:食品工业园、餐饮街、商贸综合体、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等),可实行集中督导。

2.督导工作程序

(1)包保干部对照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对包保主体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督导;春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应增加督导频次。

(2)包保干部对包保主体完成督导后,在任务清单签字确认,并及时在信息系统上填报。

(3)督导发现问题的,督促包保主体及时纠正,并通过拍照、录制视频等方式留存证据,通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可通过“落实属地责任平台”通报)。

(4)市场监管部门收到包保干部通报的问题后,应当立即组织现场检查或立案调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责令改正。调查处理情况及时上传“落实属地责任平台”,通报包保干部。

(5)包保干部每年向街道或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员会和上级食(药)安办报告履职情况。

3.督导工作纪律

包保干部要严格按照任务清单开展督导,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随意加重企业负担;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廉政纪律,不得收受企业财物、接受企业宴请;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层层陪同。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娄桥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