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规定要求,区安委办于2024年1月23日组织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专家等对浙江XX摩托车配件公司“2.9”一般机械伤害事故(以下称“2.9”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评估情况如下。
一、评估工作总体情况
评估组对丽岙街道办事处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同时,赴事故单位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并对有关责任单位行政处罚等方面情况进行核查。从检查情况看,丽岙街道办事处能采取针对、有效、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各有关单位在事故调查报告批复送达后,能够按照批复要求,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主要问题和措施建议,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整改落实。本起事故责任追究已全部到位,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也已落实。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对照事故调查报告建议相关单位及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的要求:经调取相关材料,区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5月对浙江XX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处以罚款35万元、2.8375万元、2.4360万元的罚款,并将事故单位列入三年重点检查单位。
2.对照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对中介服务机构依据相关规定依法处理:经调取相关材料,区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4月对浙江XX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服务期间2次未到现场开展安全技术服务活动,根据《瓯海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记分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五款规定,对该注安师予以记12分处置,列入黑名单,收回安监云服务账号,终止其在瓯海区服务,并三年内不接受入安监云平台申请;对未将相关真实事故隐患录入安监云,根据《瓯海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记分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对该机构予以记6分处置;对在明知企业存在隐患且不配合整改情况下,未采取必要的消除隐患措施,擅自简化服务程序及内容,根据《瓯海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记分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三款规定,对该机构予以记3分处置;对安监云上提供的危险因素辨识清单未涉及本次事故相关风险,简化服务内容,根据《瓯海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记分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三款规定,对该机构予以记3分处置,给予该机构累计记分12分,停止网签,收回本合同年签订新服务合同资格;对“对企业未及时整改隐患的问题,未按规定报告给相关部门和人员”,根据安监云隐患处置规则,对超期未处置的事故隐患,由系统推送至属地网格干部或应急管理中心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对未录入安监云的隐患,由《瓯海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合同书》对产生后果进行约定。
3.对照事故调查报告建议,丽岙街道办事处已对涉事网格指导员进行警告谈话,并在其机关学习会上予以通报。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丽岙街道办事处针对此次安全生产事故,全面吸取事故教训,由点到面做好事故处置及专项整改工作。具体措施:(1)针对此次事故,街道应急管理服务中心第一时间牵头联合网格和中介,对该企业开展全面的隐患大排查行动,共排查隐患66条,责令企业4月30日前完成整改完毕;(2)丽岙街道办事处抽调应急、消防、新居民、市监等部门人员成立排查工作组,开展为期一周的地毯式大排查行动,共排查隐患105条,根据排查出的隐患内容,及时开展治理工作,限期完成整改;(3)丽岙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人大、纪工委不定期开展网格干部、村干部履职监督检查,各中网格(各村社联系领导)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带队检查,督促网格干部和村干部共同落实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瞒报风险隐患、整改落实走过场的情况,根据《瓯海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与出租房安全监管责任十项刚性问责措施》(瓯委办传[2018]170号)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2.浙江XX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作为事故单位在事故发生后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积极妥善处置善后事宜。针对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积极整改,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于2023年5月22日提交了《关于“2.9”事故主要问题的整改报告》。另对涉事车间2名管理人员存在的问题,给予记大过处分,并扣除其半年奖金的处分。
温州市瓯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