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1/2024-71811
  • 主题分类:区政府文件解读
  • 发布单位:区府办
  • 成文日期:2024-01-26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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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1-26 15:09 访问次数: 来源:瓯海区府办

、文件出台的背景及目的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是生命全周期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2022年10月瓯海区纳入省级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根据试点要求,要全力打造普惠型托育服务体系,建立部门沟通协调和政策保障机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成果。到2023年底,出台系列补助政策,支持发展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引导市场建成一批具有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为进一步建设瓯海区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打造“瓯有善育”金名片,区卫健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起草《温州市瓯海区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主要为规范全区托育机构建设和设置,鼓励和促进托育机构负责人、保教、保育、卫生保健等婴幼儿养育照护工作者提升专业素养,激励和支持托育机构不断改善园所条件,全面提升我区托育机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质量,为婴幼儿及家庭创造更加公平、优质的养育照护环境。

、文件适用对象

普惠性托育服务是指面向3岁以下婴幼儿(包括学前教育前3岁以上但还无法入幼儿园小班的儿童)家庭提供的,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三、关键词解读

瓯海区已备案托育服务机构普惠认定与生均补助

四、一问一答

1.哪些已备案的托育机构可以申请普惠认定。

1)一般托育机构:新备案且正常营业,同时定价合理、规范收费、质量有保障,可评定为准入级。正常营业满一年后可申请三星级或四星级评定。评定为四星级后满一年,可申请五星级评定。

(2)幼儿园托育部:幼儿园托育部等级评定参照所在幼儿园的性质及等级,由区教育局负责。

2.怎样的收费标准可以算作普惠定价。

每人每月保育费收费(不含膳食费,下同):全日托(托育服务大于4小时且上下午均在托)的托大班(含混合班)、托小班以及乳儿班的费用,分别不得高于申请认定的上一年度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按年收入除以12,折算为月)的50%、55%和60%;半日托(即托育服务小于4小时且在托的时间为半天或不足半天),费用不超过全日托相应收费标准的70%;临时托、计时托每小时不超过全日托折算到日相应收费标准的30%;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2024年为例,2023年瓯海区人均可支配收入75448元,可得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全日托托大班、托小班、乳儿班分别收费不得高于3143元/月、3458元/月、3772元/月。

3.对已普惠认定的托育机构怎么补助。

1)一般托育机构:对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标准的普惠性托育机构,分别对应辖区幼儿园省一级1300元/生/年、省二级1200元/生/年、省三级1100元/生/年生均补助公用经费标准,按照实际入托婴幼儿(不超过机构最高核定托位数)予以托大班 1.2 倍、托小班 1.5 倍、乳儿班 2.0 倍补助;收托婴幼儿总月数按实计算,收托时间满 15 天按 1 个月计算,不满 15 天按天折算(实际入托天数/当月应收托天数)。

(2)幼儿园托育部:公办幼儿园(不含委托民办教育机构管理的公办园)托班公用经费补助,按照当地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标准 2 倍给予补助。

4.哪些时间可以申请进行普惠认定。

市级每年安排1次,区级每年可安排2次,于每年4月上中旬或9月中下旬开展申报材料审核工作。符合评定要求的,2个月内完成评定工作。

5.申报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以及如何申报。

1)温州市瓯海区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认定申请表;

2)托育机构从业人员情况汇总表,从业人员资格证(上岗证)、健康证等和复印件;

3)缴纳社保凭证、托育机构对公账户证明和托育费收费凭证、拟实施的各班型收费价格等;

4)普惠托育服务承诺书。

符合申报条件的托育机构,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申请(幼儿园托育部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五、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2024年1月26日起施行,本办法执行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政策等调整的,从其规定。

解读机关:瓯海区卫生健康局

解读人:郑建浜

联系方式:0577-59395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