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地址: 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金蟾大道119号
温州市瓯海区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医院概况:
瓯海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新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金蟾大道119号,占地面积7594.6㎡,现有总建筑面积14025㎡,核定床位100张,开放床位100张。于2023年9月通过浙江省“二级乙等”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目前院内设有急诊科、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针灸科、推拿科、麻醉科、康复科、全科医学、疼痛门诊、老年病科、治未病科等21个临床科室,2个综合病区、1个安宁疗护病区以及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医院目前有温州市中医药重点专科(老年病科)、温州市中医药重点扶植专科(针灸科)、温州市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治未病科)、温州市基层医疗机构特色科室2个(内科、康复医学科)、瓯海区名中医工作室3个。“名医汇”市级以上专家5人常年来院坐诊。
医院秉承“一切为群众健康服务”的宗旨,持续优化医疗服务环境,持续提高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持续创新服务举措,实现了医院规模与内涵的双提升,获得上级部门和群众的一致认可。
人员情况:
医院现有职工244人,正高职称9人,副高职称44人,中级职称91人。院内目前有省级基层名中医1人,温州市医坛新秀培养对象3名,温州市全国导师制培养对象1名,区级名中医3人。
诊疗科目:
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外科;骨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优生学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不含口腔种植专业)/精神科/传染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临终关怀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协议);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由区域心电诊断中心出具报告);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皮肤科专业;骨伤科专业;肛肠科专业;老年病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预防保健科专业/中西医结合科。
获表彰与荣誉:
全国卫生先进集体
全国卫生文明先进集体
浙江省卫生先进单位
浙江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
浙江省无烟医院
浙江省“无废医院”
浙江省级标准化安宁疗护病区
温州市孕产妇、儿童保健规范门
温州市四星级儿童友好医院
温州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共建示范单位
温州市文明单位
温州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院领导介绍:
金 武 党总支书记
谢 爱 院长
林建英 党总支副书记、纪委书记
罗 华 党总支委员、副院长
金中晓 党总支委员、副院长
麻国坚 党总支委员、副院长
赵雅莉 院务会成员
监督投诉电话:0577-55592101/56683120
联系电话:0577-55592101
交通情况
公交线路:B108(原45路)B109(原78路)24路57路63路90路91路92路102路109路118路129路27路(原501路)
瓯海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设 车位
一、服务时间
门诊服务时间:
冬令: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6:30
夏令: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急诊服务时间:24小时(全天)
病房探视时间:10 : 00 - 22 : 00
二、专业介绍
科目介绍:
诊疗科目:
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外科;骨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优生学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不含口腔种植专业)/精神科/传染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 /临终关怀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协议);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由区域心电诊断中心出具报告);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皮肤科专业;骨伤科专业;肛肠科专业;老年病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预防保健科专业/中西医结合科。
特色医疗项目:
医院是二级乙等中西医结合医院,老年病科是温州市中医药重点专科,针灸推拿科是温州市中医药重点扶持专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科、康复科是温州市温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
三、就诊须知
瓯海区中西结合医院就诊须知
门诊就诊流程:
1.预约挂号:通过微信医院公众号、掌上医院、温州挂号网、浙里办;医院门诊分诊台、自助机等途径预约挂号。
2.取号挂号:按预约时间在自助机或人工窗口取号;未预约者在自助机或人工窗口现场挂号。
3.签到候诊:根据挂号凭证指引到门诊分诊台签到候诊。
4.诊室就诊:为了保护个人隐私,实行一人一诊室就诊。
5.结算收费:可选择诊间、自助机、人工窗口结算缴费。
6.检查检验:携带检查检验凭单至相应科室检查,部分检查项目(如胃肠镜)需在诊间办理提前预约。
7.诊室复诊:医师根据检查结果至分诊台预约复诊时间。
8.缴费取药:可选择诊间、自助机、人工窗口缴费,到中、西药房领药。
注意事项:就诊时请携带有效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相关病历、检查单等。
门诊就诊注意事项:
1.初诊病人先到服务台填写病人信息登记表,然后挂号并购买门诊病历和就诊卡。复诊病人请带门诊病历和就诊卡或医保卡。就诊号当天有效。
2.门诊病历是您就诊、处理相关问题的重要依据,要用实名,不能相互借用,要妥善保管,切勿涂改、损毁、遗失,若由此导致不良后果,自行承担。
3.医院专家专科坐诊时间基本是固定的,但遇外出会诊、手术、急救病人等情况时会有所变动,若遇到此类情况请您谅解。
4.请在分诊护士的指引下到各专科就诊,自觉遵守就诊秩序,保持安静,依序就诊,并根据医生建议完成检查治疗项目。
5.为保持良好的就医环境,请您不要在大厅、走廊、诊室内吸烟、随地吐痰和乱仍果皮纸屑,不要大声喧哗。
6.请您就诊时看管好自己的物品,注意防盗,以免发生意外。
7.请不要听从陌生人对院外“神医”、“专家”、“特效药”等的不实介绍,以免受“医托”之骗,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延误疾病的诊治。
8.本院普通门诊实行每周一至周日全天,中医门诊实行周一至周五全天、周六上午。
急诊就诊流程:
1.预检分诊:根据患者主诉的病情、症状及体征,结合预检分诊标准评估急诊患者,不属于急诊患者,引导门诊就诊。急诊患者出示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在预检台分诊登记就诊;未携带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的需人工收费窗口填写病人信息登记表,建急诊号,再预检分诊台分诊登记。
2.抢救区: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按抢救流程全力抢救,护送检查等。
3.诊疗区:等待叫号到相应诊室就诊,为了保护个人隐私,实行一人一诊室就诊。
4.缴费检验:可选择诊间/自助机/人工窗口缴费,携带检查检验凭单至相应科室检查。完成检查检验并出检查结果,到急诊诊疗区复诊。
5.输液:医生根据病情,如有输液到急诊输液室进行输液治疗。
6.患者去向:医生根据检查结果,决定去向(离院、留观、入、转院)。
注意事项:就诊时请携带有效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相关病历、检查单等。
急诊就诊注意事项:
1.就诊时间:为使每位急诊病人能得到及时的救治,24小时开放急诊内科、急诊外科。在门诊三楼开放夜间门诊,包括儿科、妇科。普通慢性疾病、复诊、换药、拆线等病人,请到门诊就诊治疗。
2. 分诊与挂号(就诊时请先到门诊挂号处):
1)初诊病人请在挂号处认真填写病人信息登记表进行挂号(建立就诊卡,有医保卡的除外);
2)复诊病人请随身携带门诊病历和就诊卡或医保卡进行挂号;
3)就诊号当天有效;
4)门诊病历是您就诊、处理相关问题的重要依据,要用实名,不能相互借用,要妥善保管,切勿涂改、损毁、遗失,若由此导致不良后果,自行承担。
5)医保卡农保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否则由此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3. 就诊:
1)病情不稳定、危重、垂危病人进入抢救室就诊。
2)普通急诊病人,请到普通诊疗室就诊。
3)遵守抢救病人优先原则,若有抢救病人需处理时,普通急诊病人可能等待时间较长。
4)如实向医生、护士反映病情。
5)请自觉遵守就诊秩序,保持安静,依序就诊,并根据医生建议完成检查、治疗项目。
6)肌注、皮试在一楼输液室完成。
7)如需输液,请您在急诊一楼办好配药等相关手续后,随身携带药袋、药品、病历、就诊卡等到输液室进行输液。
8)如需住院,家属持医生开的住院通知单在收费窗口办理入院手续。
四、住院须知
住院须知
一、入院手续
1. 携带证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医保卡)、病历资料(包括既往检查报告、影像资料等)。
2. 入院流程:门急诊医师开具住院申请单,至门诊收费窗口缴纳押金,办理入院手续。
3. 缴纳押金:根据要求缴纳住院押金,押金金额根据病情预估费用而定。
4. 病区入住:凭入院单和患者腕带到相应病区护士站办理入住。
二、病房管理
1. 病房安排:医院会根据病情、性别、年龄等因素安排病房,请遵守医院分配,不得私自调换。
2. 探视制度:请遵守医院探视时间规定,减少非必要探视,以免影响患者休息和治疗。特殊时期(如疫情期间)可能会有更严格的探视限制。
3. 保持安静:病房内请保持安静,避免大声喧哗。
4. 爱护公物:病房内设施请妥善使用,如有损坏需按价赔偿。
三、治疗与护理
1. 按时服药:请严格按照医嘱服药,不得自行增减剂量或更换药物。
2. 配合检查:根据治疗需要,可能需要完成各项检查,请按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检查。
3. 饮食指导:根据病情,医生会给出饮食建议,请遵循医嘱饮食,避免影响治疗效果。
4. 病情观察:如有不适或病情变化,请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四、安全与卫生
1.个人财物:医院是公共场所,请不要在病房内存放钱物及贵重物品,如有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2. 防火防盗:请遵守医院消防安全规定,不随意使用明火,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
3. 个人卫生:请保持个人卫生,定期更换衣物,保持床单整洁。
五、出院流程
1. 结算费用:出院时在病区或门诊一楼收费窗口结算住院费用。
2. 领取资料:根据医嘱,领取出院小结、医疗证明书等病历资料。
3. 后续随访:根据病情需要,医生会安排后续随访或复查,请按时复诊。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尊重他人:请尊重医护人员和其他患者,文明交流,共同维护良好的医疗环境。
2. 遵守规定:请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在病房内吸烟、饮酒等。
请仔细阅读以上住院须知,并严格遵守,以确保您的住院治疗顺利进行。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向医护人员咨询。
五、预约诊疗
健康体检流程
1.无需预约,随到随检。
2.体检登记:携带身份证到门诊一楼公共卫生体检大厅服务台处,登记体检,选择体检项目。
3.进行体检:按照体检表单上的项目进行体检。
4.表格回执:所有项目检查结束,将体检表格门诊一楼公共卫生体检大厅服务台处。
5.领取结果:一周后规律作息,携带个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预约挂号:
1.分诊台服务中心预约;
2.诊间医师预约;
3.一楼大厅自助机预约;
4.手机端预约:通过微信公众号-瓯海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掌上医院、温州挂号网预约;也可以通过浙里办APP预约。
一、行风建议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一)、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依法依规按劳取酬。严禁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严禁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除就诊医院所在医联体的其他医疗机构,以及被纳入医保“双通道”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外,严禁安排患者到其他指定地点购买医药耗材等产品;严禁向患者推销商品或服务并从中谋取私利;严禁接受互联网企业与开处方配药有关的费用。
(二)、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遵守医保协议管理,向医保患者告知提供的医药服务是否在医保规定的支付范围内。严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手段骗取、套取医疗保障基金。
(三)、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严禁以单纯增加医疗机构收入或谋取私利为目的过度治疗和过度检查,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风险和费用负担。
(四)、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依法依规接受捐赠。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或者假借单位名义接受利益相关者的捐赠资助,并据此区别对待患者。
(五)、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确保患者院内信息安全。严禁违规收集、使用、加工、传输、透露、买卖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产生的医疗信息。
(六)、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客观公正合理地根据患者需要提供医学信息、运用医疗资源。除因需要在医联体内正常转诊外,严禁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经由网上或线下途径介绍、引导患者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七)、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坚持平等原则,共建公平就医环境。严禁利用号源、床源、紧缺药品耗材等医疗资源或者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收受好处、损公肥私。
(八)、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者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九)、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接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人员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二、投诉途经
三、纠纷处理
1、解决医疗纠纷合法程序,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双方自愿协商;
2)申请人民调解;
3)申请行政调解;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2、相关部门:
1)温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神力大厦5幢7楼,联系电话:0577-88321622;
2)瓯海区人民法院,地点:瓯海区洲洋路8号,诉讼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77-55888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