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街、有关单位:
为切实巩固拓展中央环保督察肥药减量整改工作成果,全面促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有效推进我区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等工作,根据《浙江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关于推行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施用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52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巩固拓展中央环保督察肥药减量整改成果的通知》(浙农科发〔2023〕2号)、《浙江省植保检疫与农药管理总站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植〔2023〕19号)、《浙江省配方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浙农专发〔2021〕17号)、《温州市粮食安全和推进农业现代化领导小组关于切实抓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温粮安〔2023〕1号)及《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巩固拓展中央环保督察肥药减量整改成果的通知》(温农发〔2023〕21号)、《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构建“1+5+16”产业政策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瓯委改发〔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
(一)开展社会专业化服务补贴
1.补贴标准
(1)专业服务组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作物飞防进行病虫害统防统治的,平原地区每亩次补贴10元,山区每亩次补贴15元;
(2)专业服务组织在全区范围内对散户开展主要农作物(水稻,玉米,小麦,油菜)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达到30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100元。
2.补贴面积认定
以无人机内置存储作业数据和作业服务确认单作为认定补助面积的主要依据。
3.补贴程序
(1)申请备案。服务组织如实填写备案登记表(附件1),
报送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备案。同时须提交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通用航空许可证及无人机操作证等复印件。
(2)台账建档:开展服务时,作业服务组织要认真做好作业台账。作业台账包含:
①《瓯海区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作业服务确认单》(附件2)及服务照片;
②《瓯海区农作物病虫害飞防作业记录汇总表》(附件3)或《瓯海区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面积汇总表》(附件4),按街道汇总;
③服务协议;
④确认单对应的无人机内置存储作业数据等能够反映作业服务信息的材料。
服务组织应将申请材料和作业台账先按农户顺序、再按时间顺序,整理成册。无法提供无人机内置存储作业数据和作业服务确认单的不予以补贴。
(3)审核流程:镇街根据服务组织提供的无人机内置存储作业数据和作业台账等,对本辖区内作业面积进行核实。对经核实的作业面积,在镇街驻地和所涉及村集中公示(公示件样式见附件5、6、7),公示期5天,并拍照留档。公示无异议后,在《瓯海区农作物病虫害飞防作业记录汇总表》或《瓯海区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面积汇总表》上签署审核意见,报区农业农村局。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报送材料的审核和作业面积抽查。发现对所申报的信息存有异议的,组织人员深入实地再次复核。对全区通过审核的作业数据进行汇总,通过区惠企平台予以拨付补贴资金。
(二)加强统防统治备案实施工作
全区范围内具备相应能力和水平的植保服务组织、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开展规模化、集约化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的,应及时做好记录,相应填写《服务组织统防统治实施表》(附件8)、《统防统治规模主体实施表》(附件9)、《病虫害防治记录》(附件10),并提供购药凭证等附件,报所在镇街及区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开展统防统治专业服务组织示范创建
加强统防统治专业服务组织培育,对通过省、市级示范性植保服务组织认定的分别予以一次性奖励2万元、1万元。
(四)积极推进绿色防控示范区、零化学农药示范点创建
对我区连片主要农作物100亩以上(山区50亩以上)开展绿色防控示范区、零化学农药示范点创建的,予以全额补助,绿色防控示范区最高补助4万元、零化学农药示范点最高补助2万元。对通过省级、市级绿色防控示范区的分别予以一次性奖励2万元、1万元(附件11)。
二、做好配方肥、按方施肥推广应用工作
(一)建立配方肥、缓控释肥应用补贴机制
根据瓯海区农业农村局发布的《瓯海区主要农作物肥料主推配方》(温瓯农〔2023〕23号),对本辖区内主要农作物(水稻、玉米、小麦、油菜)所有按《主推配方》购买配方肥施肥的农业生产主体补贴一定比例的肥料费用,补贴标准为500元/吨,每亩配方肥用量参照《瓯海区主要农作物肥料主推配方》推荐量。同时积极推进缓控释肥应用,对应用缓控释肥每吨补贴1500元,缓控释肥氮磷钾含量≧45%。每亩不得超过主推配方推荐的最高用量。对农资经销店开展配方肥销售推广和台账建设的,予以70元/吨的补助。
1.应用配方肥、缓控释肥补贴采取备案制。供肥企业、经销商需到瓯海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备案,填报《瓯海区配方肥、缓控释肥供应企业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2)或《瓯海区配方肥、缓控释肥供应商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3)。
2.应用配方肥的补贴流程。
遵循补贴对象申报、镇街核实和公示、区农业农村局抽查审定的程序,具体如下:
(1)农户申报。
镇街组织和发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申报,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填写申请表(附件14)提交至种植地块所属镇街农办登记,自主选择供肥单位和肥料种类。
(2)镇街核实和公示。
镇街根据购肥发票(标明肥料养分配比)、汇款凭证(转账记录)、到货照片和施肥记录表等相关凭证材料,对辖区内的配方肥推广应用数量进行核实和汇总(附件15),并进行公示(需留存公示照片)。公示内容包括补贴对象、作物名称及面积、肥料名称(标明肥料养分配比)及数量、补贴金额等。公示表(附件15)经镇街签字盖章后和相关凭证材料函报区农业农村局。
(3)发放补贴。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镇街确认上报的台账材料,经抽查无异议后会同区财政局发文,将资金下达给各有关镇街,各有关镇街通过乡镇公共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补贴对象。
3.推广配方肥的奖励流程
(1)肥料购买。经过事前登记、备案审核通过的农资经营店,须按“方”备货,向农户积极推荐配方肥,将施肥建议卡(附件18)上墙,并按照实际情况予以价格优惠。农资经营店要及时、如实地做好购肥台账(含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包括购肥农户的身份证号、种植农田面积和作物种类、购肥种类、购肥数量、联系电话和签名等信息,并由镇街核实签字盖章。
(2)补贴发放。经过事前登记、备案审核通过的农资经营店供肥完成后,向所属镇街将配方肥进货发票及销售登记表(附件16)等资料上报,镇街对辖区内的农资经营店配方肥推广数量进行核实和汇总(附件17),并进行公示(需留存公示照片)。核实无误后函报给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抽查确认后联合区财政下达资金到农资店所在的当地镇街,由当地镇街支付给农资经营店。
支持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开展专业化施肥服务,完善配方肥“订单式”“团购式”“直供式”等模式。
(二)加强配方肥及按方施肥推广应用技术指导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业服务队伍开展技术指导,各镇街要做好配方肥及按方施肥的宣传和推广,各村以村为单位组织开展配方施肥及按方施肥,依托村、农资经营网点、大户发放施肥建议卡,建立配方肥及按方施肥推广应用登记制度,实现自然村、规模经营主体、农资经营网点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浙样施”智慧施肥平台、施肥专家咨询系统等,利用互联网等手段,扩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指导服务覆盖面。
(三)加强田间试验
充分发挥田间试验对科学施肥的指导作用,强化带动示范效应。对开展肥效对比试验、连片绿肥种植示范、测土配方施肥优化、有机无机配施、主要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等各类田间试验经费财政予以全额结算,每个项目最高额不超过5万元。
三、开展农业绿色发展月报制度
为巩固拓展中央环保督察肥药减量整改工作成果,及时掌握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进度,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现将主要目标考核任务分解下达,请各有关镇街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务必于每月25日前将《2023年度瓯海区农业绿色发展月报表》(附件19)报送到区农业农村局。
四、工作要求
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等相关工作是高质量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长期任务,要明确措施,细化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主体到位、推进有力”的工作机制。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防治挤占、截留、挪用。各有关单位要强化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抓好政策落实,切实把好审核关。各有关镇街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严格按照分解任务压实属地责任,加大政策宣传,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加强初审,从源头上杜绝申报补贴资金弄虚作假、虚报服务面积等违规行为的发生。申报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如有虚报的,情节较轻者予以批评教育、限期整改,相应扣减当年服务面积;情节严重者当即取消当年财政补贴资格;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联系人:单琳雯,联系电话0577-88243273;
测土配方施肥工作联系人:陈建勋,联系电话0577-88271222。
附件:1.2023年瓯海区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作业服务备案登记表
2.瓯海区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作业确认单
3.瓯海区农作物病虫害飞防作业记录汇总表
4.瓯海区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面积汇总表
5.公示件样式
6.瓯海区农作物病虫害飞防作业公示表
7.瓯海区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公示表
8.服务组织统防统治实施表
9.统防统治规模主体实施表
10.病虫害统防统治记录表
11.瓯海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零化学农药示范点)实施申报表
12.瓯海区2023年度配方肥供应企业备案登记表
13.瓯海区配方肥供应商备案登记表
14.瓯海区配方肥、缓控释肥补贴申报表
15.瓯海区2023年 镇(街道)农户配方肥补贴汇总表(公示表)
16.瓯海区 年度配方肥购买登记表
17.瓯海区2023年 镇(街道)农资店推广配方肥奖汇总表(公示表)
18.瓯海区主要农作物肥料主推配方(2023年)
19.2023年度瓯海区农业绿色发展月报表
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3年瓯海区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
作业服务备案登记表
服务组织名称 | |||
详细地址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持证上岗人数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植保无人机 | (台) 植保无人机 台 | ||
无人机型号 | |||
承诺备案登记所有资料属实。
单位(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注:需提供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通用航空许可证及无人机操作证等。
附件2
瓯海区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作业确认单
服务组织名称 | ||||||
服务组织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农户姓名 | 联系电话 | |||||
农户身份证号码 | ||||||
是否小散户 | 是( )否( ) | 是否自有面积 | 是( )否( ) | |||
作物类型或名称 | 早稻( ) 连作晚稻( ) 单季稻( ) 小麦( ) 玉米( ) 油菜( )其他, ( ) | |||||
作业时间 | 月 日 | 作业地点 | 街道(镇) 村 | |||
实际作业面积 | 亩次 | 实际收费 | 元/亩 | |||
防治对象 | 天 气 | |||||
防治
药剂 | 药剂名称 (有效成分及含量) | 剂型 | 每亩用量 (毫升或克) | 亩药成本(元) | 施药方式 | |
服务对象确认(签字):
年 月 日 | 服务组织(盖章): 填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备注: | ||||||
注:1、稻作类型或名称选择在( )中打“√”;2、如不在防治适期内作业,要在备注栏中写明原因;3、防治一次填一张作业确认单,拍一张田间作业照片。
附件3
瓯海区农作物病虫害飞防作业记录汇总表
服务组织名称(盖章):
序号 | 服务对象 | 作物名称 | 作业时间 (月/日) | 作业地点(镇、村) | 作业面积(亩次) | 备注 |
合 计 | ||||||
乡镇(街道)农办审核意见: |
注:1、本表用于申报农作物飞防补贴的面积统计;2、如服务对象是小散户的,或是自有面积的,在备注栏中注明;3、防治一次填一条记录。
附件4
瓯海区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面积
汇总表
服务组织名称(盖章):
序号 | 服务对象 (农户姓名) | 作业地点(镇、村) | 作物名称 | 服务面积(亩) | 作业次数(次) | 累计作业面积(亩次) | 备注 |
合 计 | |||||||
乡镇(街道)农办审核意见: |
注:1、本表用于申报对散户开展主要农作物(水稻,玉米,小麦,油菜)病虫害统防统治补贴的面积统计。
附件5
(公示件样式)
公 示
根据《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管理办法》(农业部第1571号公告)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温瓯农〔2023〕85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农作物统防统治工作,现将 街道(镇)区域内,瓯海区农作物病虫害飞防作业公示表(或瓯海区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作业公示表)(详见附表)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公示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公示期7天。
举报电话: ( 街道(镇)农办)
( 街道(镇)纪委)
附件:1.瓯海区农作物病虫害飞防作业公示表(或瓯海区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作业公示表)
公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
瓯海区农作物病虫害飞防作业公示表
服务组织名称(盖章):
序号 | 服务对象 (农户姓名) | 作业地点 (镇街、村) | 作业面积(亩) | 作业次数(次) | 累计作业面积(亩次) |
合计 | |||||
镇街农办公示情况: 公示时间: 月 日 至 月 日 公示结果:有( )无( )异议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 |
附件7
瓯海区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公示表
服务组织名称(盖章):
序号 | 服务对象 (农户姓名) | 作业地点 (镇街、村) | 作业面积(亩) | 作业次数(次) | 累计作业面积(亩次) |
合计 | |||||
镇街农办公示情况: 公示时间: 月 日 至 月 日 公示结果:有( )无( )异议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 |
附件8
服务组织统防统治实施表
一、基本情况 | |||||||
服务组织名称(盖章) | |||||||
详细地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金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二、防治人员(人) | |||||||
从业人员数 | 其中 | ||||||
固定从业人员 | 植保技术员 | 无人机飞手 | 参加保险人员 | ||||
三、植保器械及防治能力(台/套、亩) | |||||||
植保无人机 | 喷杆喷雾机 | 风送喷雾机 | 担架喷雾机 | 其他器械 | 合计 | 日作业能力 | |
四、统防统治面积(亩) | |||||||
作物名称 | 水稻 | 小麦 | 油菜 | 玉米 | |||
防治面积 | |||||||
其中自有面积 | |||||||
五、参加培训记录 | |||||||
培训时间 | 培训内容 | 培训机构 | |||||
填表人(签字或盖章): 填表日期:
注:植保技术员是指中等职业教育及以上学历的植保及相关专业人员、具有与植保相关的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或参加过植保部门技术培训的人员;需提交附件:(1)工商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证复印件;(2)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3)病虫害统防统治记录(附后)。
附件9
统防统治规模主体实施表
一、基本情况 | |||||||
主体名称/大户姓名 | |||||||
详细地址 | |||||||
负责人 | 经营耕地面积(亩)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二、植保器械及防治能力(台/套、亩) | |||||||
植保无人机 | 喷杆喷雾机 | 风送喷雾机 | 担架喷雾机 | 其他器械 | 合计 | 日作业能力 | |
三、统防统治面积 | |||||||
作物名称 | 水稻 | 小麦 | 油菜 | 玉米 | |||
防治面积(亩) | 早稻: 单季稻: 连晚: | ||||||
四、参加培训记录 | |||||||
培训时间 | 培训内容 | 培训机构 | |||||
填表人(签字或盖章): 填表日期:
注:机械日作业能力超过经营耕地面积1/3的认定为统防统治;
需提交附件:病虫害防治记录(附后)。
附件10
病虫害统防统治记录表
一、基本信息 | ||||||||||
种植主体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作物名称 | 作物品种 | 种植面积 | 播种时间 | 种植方式 | ||||||
二、防治记录 | ||||||||||
防治日期 | 药剂 (成分、含量) | 亩用量 | 作业面积 | 施药方式 | 备注 | |||||
附件11
瓯海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
(零化学农药示范点)实施申报表
申报单位 (盖章) |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实施地点 | 实施作物 与面积 | 亩 | ||||
主要技术 措施 | 翻耕灌水杀蛹 | 亩 | 诱捕器 | 套 | 黄板 | 张 |
种植显花植物 | 平方米 | 诱心 | 套 | 杀虫灯 | 盏 | |
其他 | ||||||
镇街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专家组 验收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农业农村局 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12、
瓯海区2023年度配方肥供应企业备案登记表
供肥企业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地址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委托代理人 | 联系电话 | |||
肥料生产企业名称 | 联系电话 | |||
肥料登记证号或备案号 | 执行标准 | |||
产品质量参数 | (主要参数指标,如总养分、配方、是否含氯等) | |||
适用作物及推荐施肥方案 | ||||
最高销售价(元/吨) | ||||
本企业郑重承诺: 1、保质保量及时定向供应配方肥产品; 2、每包肥料都有出厂合格证明和产品使用说明书; 3、每批供货都要告知区、镇两级,每50吨至少随机抽取一个样品,做好留样封存,以备质量核查。 4、做好销售台账,并按要求上报出库送货、肥料交接等环节的印证资料,主要包括提供送货单、现场确认表签字、现场照片,其中现场照片包括购肥当事人、车牌号及经纬度、时间、地点等地理位置信息; 5、指导农户按要求施肥,突发事件能48小时内响应到位; 6、若补贴肥料出现质量或肥害问题,接受瓯海区相关部门的依法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瓯海区农业农村局 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
注:1.产品质量参数:包含包装规格、产品质量指标等;
2.最高销售价:指在瓯海区内销售的最高价格,包括生产、运输、保险、装卸费、验收、样品检测、发票(含税金)及配送至指定地点(需五吨级车能到达)并完成卸货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根据不同配方肥品种分别填报备案登记表。
附件13
瓯海区配方肥供应商备案登记表
单位名称 | □ 肥料生产企业 □ 肥料授权经销商 | 本单位承诺保质保量、足额、及时供应补贴肥料产品,所供应肥料附上出厂合格证明,每批供货将及时告知相应镇(街道)和区农业农村局,累计供肥达到10吨时配合区农业农村局随机抽取至少一个样品(1kg*3),做好留样封存,以备质量核查,若发生质量纠纷时,以该样品的检测结果作为评判依据。若供应的备案肥料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自愿接受区农业农村局的依法处理。 本单位承诺做好销售台账记录,做好施肥技术指导,并提供良好销售服务,及时解决产品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地 址 | ||||||
业务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备案产品清单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肥料登记证号 | 零售限价 (元/吨) | 质量参数 (氮磷钾、其他) | 适用作物 | |
1 | |||||||
2 | |||||||
3 | |||||||
4 | |||||||
5 | |||||||
其他 |
注:1、备案材料: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肥料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产品近6个月的检测报告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经销商需提供生产企业授权证明资料。2、零售限价包括生产、运输、保险、装卸费、验收、样品检测、零售点合理中转费用、发票(含税金)及配送至零售点并完成卸货所产生的全部费用。3、其他一栏可填写本区代理商及联系方式等需补充信息。
附件14
瓯海区配方肥、缓控释肥补贴申报表
申请时间:
申报主体 (盖章)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种植地点、面积 | |||
申请数量(吨) | 配方肥 吨 缓控释肥 吨(仅适用于中晚稻) | ||
镇街意见 |
种植面积和购肥数量已确认,情况属实。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注:配方肥供应商、经销店申报配方肥补贴时,无须填报种植地点、面积及镇街意见,直接报区农业农村局,并附《瓯海区 年度配方肥购买登记表》。
附件15
瓯海区2023年 镇(街道)农户配方肥补贴汇总表(公示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补贴 对象 | 负责人 | 联系号码 | 社保卡账号 及开户行 | 种植地点(行政村) | 作物 种类 | 应用面积(亩) | 补贴配方肥配比 | 补贴数量 (吨) | 补贴金额(元)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合计 |
经手人(签字盖章): 分管领导(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6
瓯海区 年度配方肥购买登记表
购买 日期 | 农户 姓名 | 农田坐 落地 | 种植作物 (✔选) | 面积(亩) | 配方肥厂家及配方 N :P2O5 :K2O | 购买数量(公斤)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签 名 |
水稻 薯类玉米 油菜大豆 | |||||||||
水稻 薯类玉米 油菜大豆 | |||||||||
水稻 薯类玉米 油菜大豆 | |||||||||
水稻 薯类玉米 油菜大豆 | |||||||||
水稻 薯类玉米 油菜大豆 | |||||||||
水稻 薯类玉米 油菜大豆 | |||||||||
水稻 薯类玉米 油菜大豆 |
附件17
瓯海区2023年_____镇(街道)农资店推广配方肥奖汇总表(公示表)
填报单位:(公章)
序号 | 农资店 | 村名 | 负责人 | 电话 | 销售数量(吨) | 补助金额 |
合计 |
经办人(签字): 单位领导(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8
瓯海区主要农作物肥料主推配方(2023年)
| |||||
作 物 | 高浓度配方 (N-P2O5-K2O) | 中低浓度配方(N-P2O5-K2O) | 有机无机配方(N-P2O5-K2O) | ||
水稻 | 早稻 | 20-8-12 24-6-15 25-10-16
| 15-7-11 18-5-10 | 13-5-7(有机质 ≥15%) 15-4-6(有机质 ≥15%)
| |
晚稻(单季稻) | 20-8-17 25-10-16 23-8-19 22-8-10
| 20-7-8 15-7-11 19-7-12
| |||
油菜 | 20-10-15 18-12-10 | 13-8-12 16-8-9 | |||
旱杂粮 | 玉米 | 20-8-17 23-6-10 | 18-5-10 15-6-12 | 12-4-14 (有机质 ≥15%) | |
大豆 | 16-10-19 | 12-7-14 | |||
薯类 | 19-5-21 16-6-29 15-6-24 | 14-4-15 | |||
注:1. 瓯海区泽雅镇水稻田全氮、速效磷和速效钾的等级分别为2级,1级和4级,氮和磷含量丰富,钾元素较少,建议施用钾含量比例较高的配方肥:24-6-15、20-8-17、23-8-19、 19-7-12、18-5-10。瓯海区其他地区水稻田全氮、速效磷和速效钾的等级分别为2级,1级和2级,氮、磷、钾含量均较丰富,建议施用氮磷钾较为均衡的肥料(其中磷素含量较高,可适量减少施用量),20-8-12、22-8-10、15-7-11;2.高浓度配方按照基肥施用量30-35公斤,中低浓度配方按照基肥施用量40-50公斤推荐,有机无机配方按50-60公斤/亩基施;3.油菜建议增施硼肥或含硼配方肥,大豆建议增施镁肥或含镁配方肥;4.各镇街确定的主推配方应在兼顾农作物品种、土壤理化性质及当地施肥习惯的基础上按养分总数变动控制在不超过4个点、单一养分变化数不超过2个点调整。 |
附件19
2023年度瓯海区农业绿色发展月报表
镇街(盖章): | |||||||||||||||||||
镇街 | 商品有机肥推广(吨) | 不合理施用化肥减量(吨) | 取土测土量(个) | 配方肥和按方施肥量(吨) | 测土配方施肥 技术推广面积 (万亩次) | 施肥状况入户调查数量(户) | 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面积(亩) | 统防统治数字化台账(亩) | 绿色防控技术 推广面积(亩) | ||||||||||
目标数 | 已完成 | 目标数 | 已完成 | 目标数 | 已完成 | 目标数 | 已完成 | 目标数 | 已完成 | 目标数 | 已完成 | 目标数 | 已完成 | 目标数 | 已完成 | 目标数 | 已完成 | ||
郭溪街道 | 350 | 20 | 10 | 240 | 2.4 | 7 | 2100 | 1000 | 2800 | ||||||||||
潘桥街道 | 350 | 20 | 10 | 280 | 2.4 | 7 | 2300 | 1000 | 3500 | ||||||||||
仙岩街道 | 100 | 10 | 2 | 120 | 1 | 3 | 1300 | 1000 | 1300 | ||||||||||
茶山街道 | 100 | 5 | 1 | - | 0.4 | - | - | - | - | ||||||||||
三垟街道 | 100 | 5 | 1 | 10 | 0.4 | - | - | - | - | ||||||||||
娄桥街道 | - | - | 2 | 10 | 0.2 | - | 300 | 200 | - | ||||||||||
瞿溪街道 | 100 | 5 | 2 | 100 | 1 | - | 500 | 400 | 300 | ||||||||||
丽岙街道 | 200 | 15 | 2 | 120 | 2.2 | 3 | 500 | 400 | 600 | ||||||||||
泽雅镇 | 700 | 30 | 32 | 660 | 5 | 10 | 3000 | 1000 | 3500 | ||||||||||
南白象街道 | - | - | 1 | - | - | - | - | - | - | ||||||||||
全区合计 | 2000 | 110 | 63 | 1540 | 15 | 30 | 10000 | 5000 | 12000 | ||||||||||
签发人: 填报人: 填报时间: | |||||||||||||||||||
报送程序:经办人汇总后,经分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上报。 联系电话: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联系电话:8827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