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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52/2023-68104
  • 文件编号:瓯潘办〔2023〕166号
  • 主题分类:消防
  • 发布单位:潘桥街道
  • 成文日期:2023-09-0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成立潘桥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1 09:18 访问次数: 来源:潘桥街道

各村社,各有关科室、部门站所:

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潘桥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所(简称森防指),负责组织协调森林防灭火相关工作。指挥所下设森林防灭火指挥所办公室(简称森防指办),承担森林防火指挥所办事机构的职责。涉林行政村社建立森林防灭火工作组(简称村森防组)。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组织构架

(一)森林防灭火指挥所

指  挥:徐  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指挥:陈胜海(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吴海栋(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贾恩明(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陈  洁(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李新月(街道党工委委员)

项长勇(街道党工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二)森林防灭火指挥所办公室

主  任:吴海栋(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城镇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三)森林防灭火工作组

组  长:由各涉林行政村社书记担任

组  员:由各涉林行政村社党支部委员担任

二、职责分工

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所根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调配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力量,开展辖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署工作,下设4个小组:

(一)现场指挥小组

现场指挥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吴海栋担任。成员由应急管理服务中心、街道民兵应急小分队队长等组成。主要职责是:指挥街道、村扑救队伍科学有序的进行现场扑救工作;承担全街道森林防灭火和抗旱工作的统筹、指挥、综合协调等职责;负责执行指挥所的工作指令,落实指挥所的工作部署;组织协调防灭火、抗旱物资储备、队伍调拨;负责综合文书、信息发布、动态宣传、舆论引导以及其他日常工作;完成指挥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力量动员小组

由指挥、副指挥负责,成员由火灾发生地驻村干部及街道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发动当地及周边村干部群众参加森林火灾警戒工作;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火源管理、火灾隐患排查、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置等工作的巡查督查;督促指导各村社、相关科室站所抗旱责任制落实;检查村社群众饮水、抗旱节水、农作物受旱情况;检查抗旱应急预案、抗旱应急资金、队伍、物资储备落实情况;检查水库、山塘、农村饮水工作、渠系工程、抗旱泵站等各类抗旱设施。

(三)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陈胜海担任,成员由值班人员、办公室人员和街道后勤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及时了解、反映火场情况,确保信息的上通下达;做好灭火用具、食品、饮用水、药品、交通工具等的后勤保障供应。

(四)火案查处小组

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委员、派出所所长项长勇担任,成员由综合信息指挥室、纪工委及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在第一时间到达起火现场调查起火原因和火灾肇事者,并做好对火灾肇事者的监控和处理。

三、保障机制

1.研判会商机制。进入森林防火预警期前,指挥所召集相关科室站所定期就最新森林防灭火形势、旱情开展研判会商,动态发布指令,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应急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协调联动、有效衔接、分工负责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火源管控、监督检查、隐患治理、火情处置、火案查处、复盘调研等工作;遇有火情火灾时,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按照指挥所统一指挥、协同联动,同步启动调查问责和警示教育。

3.信息报送机制。各森林防灭火责任人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做到“有火必报”“扑报同步”,在发生有人员伤亡、延烧过夜、过火林地 10 亩以上以及威胁电力、军事、铁路、民房等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时,应当在发现火情或收到火警 10 分钟内上报指挥所(值班电话:86167003)。

4.值班值守机制。森林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防火期开始前,办公室要做好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的安排,并张贴公布。

5.隐患整改销号机制。对于督查巡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实行即知即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落实临时管控措施,确保绝对安全。

6.责任追究机制。对发生的每一起森林火灾,要严查到底,对违规引发重大森林火灾的当事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管理不到位、失职、渎职问题。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准确上报,对隐瞒不报、贻误战机造成损失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森林防灭火工作督查任务清单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潘桥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森林防灭火工作督查任务清单

 

1.在主要进山路口与人员集聚区张贴森林禁火通告。

2.林区主要路口和重要地段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悬挂宣传横幅。

3.严控林区野外火源,老农民等重点人员管控到位。

4.发生的火灾及时查明原因,依法依规追究肇事者和

有关人员责任。

5.专(兼)职护林员等值守巡护力量上岗到位。

6.主要进山入口组织人员加强设卡检查和火种收缴度,

严禁火种上山。

7.大力提倡进山入口扫防疫码,做到行程可追溯。

8.村社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

9.各村社护林员靠前驻防,做好科学引导队伍上山扑救及后勤物资输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