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1 |
项目名称 | 任岩松中学教学楼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温州市瓯海区丽岙街道岩中路1号,任岩松中学校园内 |
建设单位 | 温州市瓯海区任岩松中学 |
建设项目概况 | 共拆除教师宿舍、锅炉房及礼堂图书馆等三栋建筑,并新建一栋初中部教学楼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措施;食堂油烟采用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达标排放;对垃圾收集点进行定期消毒,合理安排收集和运出的时间,必须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实验室废水经酸碱中和池预处理再与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实验室一般固废、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废油脂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产车间合理布局,机械设备合理设置;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震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65; 传真:0577-88****65
通讯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