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瓯海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3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瓯海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管理办法
为规范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管理,为师生提供安全、卫生、营养、质优价廉的食品,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力打造安全、阳光、满意、清廉学校食堂。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区教育局建立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计财科、体卫艺科、校园安全科、机关党委、区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等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各学校要成立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成员组成要以学生家长代表为主,校长、工会干部、后勤人员、教师代表等共同参与,落实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管理职责。
二、招标采购
学校食堂大宗食品招投标工作由区教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参照公开招标采购办法,委托招标代理公司进行。采取比选方式,按照符合项目要求、价格、服务等综合因素,通过比较选优,确定中选人,各学校与配送公司签订供货合同。分肉蔬调味品类和粮油类两个项目,招标程序具体如下:
1. 发布公告。区教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招标代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招标文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 招标确定。全程由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组监督。肉蔬调味品类配送公司:第一轮由评审专家根据资质和价格(折扣率:市场价格以温州市发改委发布的市区农贸市场的平均价为基准)等因素综合评分,综合得分前14名申请人进入第二轮;第二轮考察团现场实地考察打分,考察团成员由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和学校、相关科室等代表组成,从各自库中抽签选出。按照第一轮得分占50%和第二轮得分占50%得分汇总,得分前10名申请人作为定点配送公司(另加上轮考核前2名直接进入,共12名)。
粮油类配送公司:第一轮由评审专家根据资质和价格(折扣率:价格以浙江省粮油交易网的价格为基准,价格每一个配送周期随市场行情调整一次)等因素综合评分,综合得分前7名申请人进入第二轮;第二轮考察团现场实地考察打分,考察团成员由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和学校、相关科室等代表组成,从各自库中抽签选出。按照第一轮得分占60%和第二轮得分占40%得分汇总,得分前5名申请人作为定点配送公司(另加上轮考核前1名直接进入,共6名)。
3. 签订合同。评标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到瓯海区教育局签订瓯海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协议;中标单位凭协议与《中标通知书》到各学校签订供货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将合同送至区教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配送方式
配送公司服务期限时间为1学年,采用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配送公司须接受学年度考核。
1. 肉蔬调味品类
第一年,将全区各学校按就餐人数情况分为三大独立片区,由12家配送公司通过排名优先安排、自主选报、抽签等方式决定配送片区,每个片区由4家配送公司轮换配送。第二年,全区分2个独立片区,由上学年度考核留下来的8家配送公司通过排名优先安排、自主选报、抽签等方式,每个片区由4名配送公司轮换配送。
2. 粮油类
第一年,将全区各学校按就餐人数情况分为三大独立片区,由6家配送公司通过排名优先安排、自主选报、抽签等方式决定配送片区,每个片区由2家配送公司轮换配送。第二年,全区分2个独立片区,由上学年度考核留下来的4家配送公司通过排名优先安排、自主选报、抽签等方式,每个片区由2名配送公司轮换配送。
四、考核办法
每一学年由区教育局对配送公司实施学年度考核,学年度考核由学校学年度评价(60%)、学期飞检评价(15%)、月价格比较评价(15%)、区教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学年度评价(10%)四部分组成。
1. 学年度学校评价,占60%。由各学校膳管会组织实施,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考核应由过程评价和年度总评构成,从配送食材价格、食材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对各配送公司进行比较评价,汇总各考核数据,最终由学校膳管会集体研究确定各配送公司的综合排名,在学校公示3天,公示期无异议后将结果报区教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单位就餐人数和排名进行赋分汇总(排名赋分:排名赋分:第一名得100分,第二名得95分,第三名得90分,第四名得85分;学校(幼儿园)就餐人数:500人(不含)以下的1份计入,500—1000人之间的以1.2份计入,1000人(含)以上的1.4份计入),以60%分值计入总分(【各校排名赋分总和/总份数】*60%)。
2. 学期“飞检”评价,占15%。“飞检”督查组成员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学校代表和区教育局相关科室人员中临时随机产生。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督查组成员实地对配送公司的管理情况独立打分。根据排名汇总,进行排名赋分:第一名得5分,第二名得4分,第三名得3分,第四名得2分,学年度考核将各次飞检赋分汇总后计入总分。一学年飞检次数一般不超过三次,若一学年飞检次数未达3次,则未检次数以每次每家5分计入,飞检合计总分不超过15分。
3. 月价格比较评价,占15%。每月由区教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从平台上采集有关数据。一方面配送实际价格与投标价格(市发改委公布市区农贸市场的日平均价*投标折扣率)进行比较:从温州市发改委公布市区农贸市场的商品中摇号产生2种且各配送公司都有的商品,若当日配送价格高于投标价格的,一个品种直接扣1个点;另一方面配送公司月平均价格与各配送公司月平均价进行比较:一是从采购总金额前5且每家配送公司都有的商品(除已被抽签到的之外)中摇号产生1种商品,二是从平台随机产生每家配送公司都有的10种商品(须涵盖蔬菜、肉禽蛋、水产品、水果、副食品等,除已被抽签到的之外)中摇号产生2种商品,比较结果:价格高于平均价至5%,扣0.2个点;价格高于平均价5-10%的,扣0.4个点;价格高于平均价10-15%的,扣0.8个点;价格高于平均价15%以上的,扣1.2个点;等于或低于平均价不扣。粮油类配送公司执行投标价格不扣点。
一学年配送结束,根据肉蔬类配送商扣点情况,进行排名赋分:第一名得15分,第二名得13分,第三名得11分,第四名得9分。粮油类配送公司执行投标价格即为满分。
4. 区教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学年度评价,占10%。由区教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主要参考学校投诉及评价、“飞检”及“回头看”、月价格比较及“熔断”等因素,进行排名赋分:第一名得10分,第二名得8分,第三名得6分,第四名得4分。
五、结果运用
区教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项分值综合汇总后,提请区教育局党委会研究,确定各配送公司学年度考核的最终综合排名。
1. “复活”机制。肉蔬调味品类:第一年配送任务完成后,对各片区配送公司实行独立学年度考核,每个片区学年度考核排名最后二名的,三个片区共计6名,再以价格扣点为主要依据,综合“飞检”及“回头看”、学校评价等因素,由区教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排名,“复活”前2名,最后4名将终止合同,不再续签。
粮油类:第一年配送任务完成后,对各片区配送公司实行独立学年度考核,每个片区学年度考核排名最后一名的,三个片区共计3名,再以投标折扣率为主要依据,综合“飞检”及“回头看”、学校评价等因素,由区教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排名,“复活”第1名,后2名将终止合同,不再续签。
2. “直进”机制。第二年配送任务完成后,再次进行学年度考核,2个片区学年度考核得分第一名的两类配送公司,将直接入选下一轮瓯海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肉蔬类和粮油类)项目的定点配送公司。
六、退出机制
在配送过程中若发现配送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直接终止合同,取消瓯海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配送公司资格和合同,并列入黑名单,并追究配送公司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
1. 日常投诉机制。在配送过程中若发现质量、价格、服务等问题,一经查实:第一次的,由学校出具书面警告配送公司,学校膳管会主任进行约谈,学校留存证据,作为学校年度考核重要依据;第二次的,由学校通过OA流程向区教育局投诉,由区教育局进行约谈,视情节作出如下处理:
⑴ 公司被学校投诉1次的,由局分管领导约谈,并暂停该公司配送该校该周期的资格;
⑵ 一个学期内,公司被该片区学校投诉累计达4(含)次以上的,由局主要领导约谈,并暂停该公司配送该片区该学期的资格;
⑶ 一学年内,公司被学校投诉累计达8次(含)以上的,则取消该公司配送资格和合同,并列入黑名单。
2. 价格“熔断”机制。当肉蔬类配送公司月价格比较扣点累计超过5个点的,由局党委会研究确定予以停止配送2周到4周的处罚;若配送公司月价格比较扣点累计超过10个点的,由局党委会研究确定予以停止配送6周到8周的处罚;若配送公司月价格比较扣点累计超过15个点的,则终止合同,并列入黑名单。停止配送期间的配送份额将由同一独立片区的其他配送公司均摊,若遇极端特殊情况由局党委会研究确定。
七、工作要求
1. 加强下单管理。学校要至少提前一周制定菜谱,菜谱安排应邀请家长、学生、保健医生等共同参与起草和制定,要注重合理营养搭配、卫生安全,适当体现“瓯菜”特色和时令特点,要让学生吃得健康、吃得安全、吃得快乐,最后由学校膳管会审核把关,禁止全权委托给外聘临时人员(厨师长),周菜谱的制定并及时在各类家校平台公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所有大宗食品采购须通过“瓯海区学校食堂采购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要提前一周下单,若订单有修改至少提前1天告知配送公司。要严格遵守合同规定,不刁难配送公司,不得到非定点配送公司自行采购合同内的食品,不得违规采购有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
2. 加强上下架管理。建立健全平台上架食品的审核制度,平台原始食品库由区教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根据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对各配送公司提供的目录进行审核形成。今后学校食堂若有食品需要上架,除区政府特别规定外,一般流程:学校食堂管理负责人(公职人员)提出申请(提交食品图片、规格、合格证明、厂家信息等)——学校分管领导组织学校膳管会初审——平台复核——区教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配送公司人员予以会审——反馈平台上架。通过网上流程进行,一般为一个月集中上架一次。同时建立定期下架机制,有出现:食品停产、多方反馈欠佳、长期未有订单、恶意抬价等情况的,经平台核实,由区教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配送公司人员予以会审后予以下架;如食品经由市场监管部门检测不合格的,平台按照通报结果直接予以下架。
3. 规范阳光验收。学校要严格执行验货和索证制度,严把食品安全关。要成立食品验收小组,验收小组须3人以上,其中须有教师代表、家长代表、食堂管理人员等,共同参与每日食品验收。学校可以实施二次查验制度,食品入校时(凌晨5:00左右)由两名以上食堂工作人员进行第一次验菜,食品烹饪前(早晨7:00左右)由家长代表和教师代表来进行第二次验菜。所有食品验收工作须在监控区域内完成,验收视频录像需要保留1个月以上,并做好登记存档工作备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取证查明原因,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并与配送公司取得联系。
4. 做好管理考核。学校膳管会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考核细则,须由家长代表、教师代表、食堂管理人员等多方参与,主要从配送食材价格、食材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价,由每日过程考评和学年度总评构成。每日过程考评由学校食材验收小组对每日的情况做好记录与初步评价,学年度总评由膳管会根据平时的过程记录情况和相关的问卷调查基础上,对各配送公司进行比较评价。对平时有出现问题的配送公司及时提出警告,并启动处罚措施,相关台账要留存备查。
5. 严肃工作纪律。局各科室(中心)、各学校有关工作人员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学校大宗食品采购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文件规定,严禁篡改、泄露信息等。学校作为食堂大宗食品采购的主体,要明确主体职责,承担主体责任。对违反工作纪律或程序不到位的,经查属实的,按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各配送公司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确保食品安全,提供质优价廉的食品,每个月要到学校开展体验餐活动,更好的做好服务。各方要同心同向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新型政商关系。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以前颁布的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
瓯海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配送每日情况记录评价表(参考)
配送公司: 配送到达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项目 | 内容记录 |
基本情况(包括食材配送及时度、质量、数量等) | |
存在问题 | |
公司整改情况 | |
今日总体评价(A:满意,B:一般,C:不满意 |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
备注 |
签收时间: 月 日 时 分 签收人(签字):
验货时间: 月 日 时 分 验收货人(签字):
附件2
瓯海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配送公司考核表(参考)
参与代表评价 因素 | 学生代表3-6人,占10% | 教师代表2-4人,占20% | 参与管理的家长代表2-4人,占20% | 食堂工作人员2-4人,占20% | 学校管理人员(校园长、分管领导)2-3人,占30% |
食材质量 | √ | √ | √ | √ | √ |
食材价格 | √ | √ | √ | √ | √ |
配送及时 | √ | √ | √ | √ | |
售后服务 | √ | √ | √ | ||
...... |
说明:√表示需参考的评价因素;计算分数建议采用排名赋分法。
附件3
学年度瓯海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配送公司
评 价 表
单位(盖章): 校(园)长(签字):
蔬菜肉类配送公司 | 评价名次 | 粮油类配送公司 | 评价名次 | |
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成员(签字):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