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区人力社保局对2022年12月31日之前本部门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清理结果已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保留的区人力社保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失效的区人力社保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除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外,本部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制定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本文件自2023年8月15日施行。
附件:1、区人力社保局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区人力社保局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3日
附件1:
区人力社保局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名称 |
1 | 温瓯人社〔2013〕106号 | 关于印发《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裁量公开制度》等四个制度的通知 |
2 | 温瓯人社〔2013〕107号 | 关于印发《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的通知 |
3 | 温瓯人社〔2017〕12号 | 关于转发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4 | 温瓯人社〔2019〕33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瓯海区技能大师工作室评定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
5 | 温瓯人社〔2019〕45号 | 关于瓯海区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
6 | 温瓯人社〔2022〕37号 | 关于印发《瓯海区专业技术、人才猎聘及高技能人才奖补申报指南(试行)》的通知 |
附件2:
区人力社保局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名称 |
1 | 温瓯人社〔2012〕14号 | 关于瓯海区非义务教育学校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 |
2 | 温瓯人社〔2014〕46号 | 关于调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标准的通知 |
3 | 温瓯人社〔2017〕65号 |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瓯海区妇女联合会关于促进女性平等就业权利保障工作的意见 |
4 | 温瓯人社〔2019〕34号 | 瓯海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留瓯返瓯工程”二十五条举措 |
5 | 温瓯人社〔2020〕2号 | 瓯海区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及人才平台奖补申报指南(试行) |
6 | 温瓯人社〔2021〕15号 |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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