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区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不断加强对广大退役军人的思想政治引领,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激发退役军人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关于开展“最美温州人·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寻访宣传活动的通知》(温退役军人发〔2023〕10号)精神,决定在全区开展“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选树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要求,寻访、发掘一批对党忠诚、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领域中贡献突出、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成绩显著的优秀退役军人典型,充分展示我区广大退役军人和干部群众积极作为、自信自强、崇德向善的良好精神风貌,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引导激励广大干部群众不忘初心、永葆本色,踔厉奋发、勇毅前行,营造全社会关心尊崇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为加快推动更高水平“科教新区、山水瓯海”新跃升,努力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谱写瓯海篇章发挥退役军人的作用。
二、主办单位
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个人选树标准和范围
(一)选树标准
1.思想政治坚定。坚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遵守和尊崇宪法,依法依规办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实绩业绩突出。始终爱岗敬业,立足本职,尽心尽职,不屈不挠,创造不平凡的业绩。积极响应党的号召,自觉创新创业,不懈奋斗,知难而进,在同领域同行业实绩显著,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全省第三极”建设作出贡献。
3.品德修养良好。尊崇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觉做到爱党爱军、不忘本色,退役不退志、退伍不褪色,不断学习,自觉实践,做到有品行、有修养、有定力、有追求。
4.社会群众认可。应为社会公认、群众认可的先进典型,所创造的业绩促进了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在社会公益事业和拥军优属方面作出较大贡献,让广大退役军人敬佩,值得社会赞许。
(二)选树范围
1.最美退役军人。瓯海籍(已录入我区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平台)或居住在瓯海,为瓯海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退役军人。
2.最美拥军人物。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各界在爱国拥军和优属优待工作中担当作为、成绩显著、榜样作用明显的党员、干部、群众。
四、选树办法
(一)选树原则。坚持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和向基层倾斜的原则,兼顾不同类别、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系统的平衡。
(二)名额分配。按照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规模、工作实际、区域特点、社会影响等因素,确定推荐瓯海区“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候选人名额。各镇街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区属各单位可择优推荐。
(三)选树程序。各单位、各镇街负责候选人推荐,学校人员由属地镇街负责申报,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委宣传部、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组成审核小组,提出拟选树名单,报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五、活动安排
活动主要由组织发动、推荐审核、发布表彰、巡回报告、学习实践等环节组成。
(一)组织发动(4-6月)。各镇街和区属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层层发动,动员广大退役军人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寻访、发掘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举办系列富有仪式感的活动,形成广泛社会影响,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二)推荐审核(6-11月)。要坚持标准从严、公正评选,认真做好群众推荐、遴选审核、公示宣传等各环节工作,坚持群众路线,扩大视野、深入考察,确保评选出的先进典型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各地各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审查,所有推荐人选都应征求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意见;推荐的党员、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应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推荐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应征求企业注册地生态环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意见;推荐的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应征求企业注册地统战、工商联等部门意见。经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推荐上报候选对象。10月,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进行初审,并由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三)巡回宣传。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讲好故事,展现风采,组织举行系列瓯海区“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先进事迹报告会,分赴院校、机关、军营、社区、企业等作巡回报告。
(四)学习实践。各地要围绕学习宣传先进典型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运用演讲会、报告会、交流会、文艺表演、微课堂、微视频等多种形式,宣讲感人故事,座谈学习心得,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和干部群众不断从先进典型身上汲取精神营养,转化为投身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的实际行动。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最美选树宣传活动,是一项政治性强,社会影响大的工作任务。各镇街和区属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有序推进,取得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崇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
(二)做好统筹协调。区属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责,发挥优势,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组织好本地区选树宣传活动。要按照要求做好推荐工作,真正把先进典型从基层中选出来,把活动做好做实,推动形成尊崇军人、学习先进的热潮。
(三)严格审查把关。各镇街和区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选树办法和推荐程序,把好材料关、审核关。事迹材料要做到人物特点鲜明、故事真实生动,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影响力。推荐过程要严格规范,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保材料真实性。各镇街和区属各单位于8月1日前将推荐相关材料报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个人材料:1.公示情况材料;2.推荐人选汇总表及电子稿(附件2);3.推荐审批表及电子稿(附件3);4.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附件4);5.每位候选人主要事迹材料(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电子稿,正面照、工作照各一张(jpg格式、不少于2M)。
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
2、推荐人选汇总表
3、推荐审批表
4、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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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
温州市瓯海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
温州市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