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重点领域 > 乡村振兴

关于对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3-06-28 10:07 访问次数: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章步良代表:

您在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促进李山寨及周边山地开发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林坑村有着丰富的生态资源和人文资源,且经过多年的发展,该村道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均有所提升。代表提出启动危旧房拆建和修建、启动林光互补项目等建议,对李山寨古村落的保护利用和进一步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性,结合林坑村现状和关部门的答复,我们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指导危旧房拆建和修建工作

2017 年4 月26 日,我区出台了《瓯海区农村住宅房屋改造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明确:未纳入城中村改造的农房,在村庄规划的指导下,可以通过原址拆建、原拆原建、宅基地区块改造等方式进行改造提升。同时,经仙岩街道现场勘察,林坑村山上农房已闲置几十年,绝大部分已坍塌,丧失了其应该有的属性。如果要作为房屋启动修缮,建议林坑村首先要找到房屋原始资料,进行确权,最后才能按照我区相关条例进行申报。如若符合相关规定,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区住建局将全力协助仙岩街道和林坑村做好危旧房改造和宅基地村庄区块改造工作。

二、积极开展林光互补可行性研究工作

一是光伏项目的可行性。一方面是建设指标。光伏电站通常指利用荒山荒地、滩涂等各类未利用地区建设并直接接入公共电网的大型集中式光伏电站。国家能源局去年下发《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2〕104号),规定光伏电站项目实行备案管理。由于大型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权是一种稀缺资源,在中央财政对光伏产业实行补贴时代(2021年起实行平价上网,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国家能源局每年将光伏电站装机指标下放给各地,各地再将指标分解到项目并据此进行备案。由此我国部分省份对光伏电站开发建设实行指标管理,将获取“建设指标”作为项目开工的前提条件,从而产生所谓 “光伏路条”一说(是对政府部门将光伏开发项目予以备案并列入建设规划的批文的一种俗称)。当前,我省尚未对集中式光伏项目实施指标管理,由当地政府根据项目建设条件随时受理备案,因此我区尚不存在光伏电站项目备案受“建设指标”限制的情形。另一方面是用地政策。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等部门先后制定若干政策性文件,主要有国土资规〔2015〕5号、林资发〔2015〕153号、国土资规〔2017〕8号等文件 ,经梳理后光伏项目空间负面清单为“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禁止的区域内;禁止在苗圃地、宜林地和覆盖度小于50%的灌木林地以外的林地,以及各类自然保护地(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濒危物种栖息地、国家重要湿地;严禁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等以上区域建设光伏项目。

2022 年,受仙岩街道办事处委托,区发改局曾邀请新能源开发公司到仙岩街道林坑村山上林地区域考察光伏复合发电项目,虽然该山地在光照、地貌等方面适宜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但该区域经仙岩街道商区资规分局核对用地性质后,其土地性质属于林地,从而导致项目当前不具备可实施性。

二是“林光互补”项目的可行性。根据最新发布的《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 号),涉及林光互补的光伏项目政策概括如下:

1.光伏涉林必须采取林光互补模式。不能采伐林木和破坏原有植被。光伏支架最低点应高于灌木高度1 米以上,每列光伏板南北方向应合理设置净间距(无地方标准)。

2.明确以三调和国土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为底版,灌木林覆盖度小班因子参考林草湿综合监测数据和现地调查确定。

3.浙江省规定只有覆盖度50%以下的灌木林可以实施“林光互补”。

经调查,林坑村行政区划范围5075 亩,其中林地面积3942 亩(公益林3058 亩),其他(含建设用地、耕地)1133 亩。林坑村灌木林有105 亩,分布在原花台村,大小分别为46 亩和59 亩,灌木覆盖度大于70%,现地调查后乔木林分布约43亩,不符合“林光互补”规定。

三、积极开展和美乡村建设工作。

一是开展未来乡村建设。2022年,我局成功获批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一期)政府专项债,项目包括未来乡村建设工程、农业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等三大工程,范围涵盖瓯海区潘桥街道、丽岙街道、仙岩街道、茶山街道和三垟街道,其中,林坑村与星光村、沈岙村、竹溪村、凤池村一起纳入仙岩街道“星光智造”未来乡村项目。下步,我局将以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为总体方向,以“九大”应用场景为主要特征,重点聚焦基层组织、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主导产业、主体风貌、主题文化,开展仙岩街道“星光智造”未来乡村建设,推进林坑村村庄风貌提升、带动居民就业致富。

二是开展和美乡村建设。仙岩街道林坑村已于2021年创成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同时,为进一步提升林坑村基础设施,优化村居环境,促进村庄发展,2022年我局已将林坑村纳入新时代美丽乡村精品村建设项目,下达资金200万元,由仙岩街道作为责任主体开展和美乡村建设,提升乡村基础设施。目前设计方案已完成,近期将进行招投标。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

办理单位联系人:戴江舟,联系电话:138****3300。

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