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海榜代表:
您在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加强房屋精装修行为监管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房屋精装修行为监管的建议非常中肯。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将联合相关单位开展以下工作:
一、健全监管体系,形成监管合力。一是建立多部门共同监管体系,成立房屋装修违法监管工作小组,协调各部门力量,明确事权划分,加强部门联动,形成遏制违规监管合力。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装修类案件的办理工作,同时强化案件宣传工作,发挥以案普法作用,助力营造规范装修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加大属地住建所对安置房装修过程中的日常监督巡查频率,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条例》,通过限改、停电等手段,有效遏制违章装修行为。
二、完善管理制度,筑牢安全防线。一是由物业在业主装修前督促业主进行备案,明确告知业主及装修单位相关的装修禁止行为、注意事项及相应的违约责任并签订室内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确保业主规范装修。二是加强在装修期间的监督巡查工作,建立现场照片采集机制,并存入住户档案备查,针对业主存在违规装修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制止并下发整改通知书,监督其恢复原状。针对劝阻无效的,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并做好相关记录。三是将物业服务企业是否落实装修期间的巡查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未及时履行管理职责的物业服务企业,及时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针对整改不及时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其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三、加大安全宣传,提高安全意识。一是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通过在小区公共区域张贴相关的宣传海报、横幅以及广播、电子屏滚动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装饰装修过程中私拆滥改和野蛮施工的危害,普及住宅装饰装修基本知识,增强业主的安全意识,打消其侥幸心理。二是树立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通过开展行业知识培训会等方式,强调装饰装修过程中违规装修的危害,提高安全意识。三是建立瓯海区饰装修施工企业名录,通过小区业主群或小区公告栏发布信息,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严格执行法定情形下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设计单位、装饰装修企业的规定,目前我区经有关部门审批具备装修一级资质施工单位有15家,二级资质装饰装修施工企业有143家。
最后,感谢您对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联系人:沈珍珍,联系电话:0577-56678557。
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