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各直属单位,瓯海学院:
根据省市贯彻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国家标准的有关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防范建设,现将《2023年瓯海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3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瓯海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GB/T 29315-2022)和《2023年温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全面推进瓯海区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校园安全条件,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有效防范师生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现就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校园安全制度防范、人力防范、实体防范、电子防范建设为主要内容,按照“实用可行、科学先进、适度超前”的原则,对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GB/T 29315-2022),进一步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夯实基础,努力创成一批达标校和示范校,为建设“优学瓯海”提供安全保障。
二、创建目标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2023年创成校园安全标准化学校25所,进一步提升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控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 调查摸底定方案(2023年4月底前)。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GB/T 29315-2022)各项条款和《2023年温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制定《瓯海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安全条件调查摸底工作,确定2023年校园安全标准化学校创建单位。
(二) 对标建设高质量(2023年11底前)。教育局根据《温州市撔T鞍踩曜蓟瘮创建评估细则》,按照市局2023年度创建标准和创建进度,分阶段有序推进。学校是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面落实“人力防范”“实体防范”“电子防范”“安全防范系统技术”等标准建设,高质量完成100%完成创建任务。
(三) 创建验收严要求(2023年11月底前)。校园安全标准化达标由瓯海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现场验收的方式进行,按照4月底、6月底、9月底、11月底等四个时间节点,做到成熟一批、验收一批、公布一批。
四、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强化经费保障。教育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校安科、计财科、教育研究院信息中心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安科。教育局设立专项创建经费,保障创建工作。
(二) 注重结合,强化创建实效。学校要把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作为强化校园安全保障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以制度防、人防、物防、技防为重点的校园安全防范机制,加强校园安全巡防监控和日常管理能力建设,主动探索校园安全防范智能化路径,进一步提高校园安全基础条件和巡防监控、应急处置、安全管理能力。学校要将创建工作与落实校园安全稳定网格化责任、与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整治、与促进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队伍业务建设相结合。
(三) 抓好督导,确保建设进度。教育局安排专人分阶段组织开展建设进度督导与检查,及时准确掌握创建学校工作进度,规范建设方案论证和验收流程,保质保量完成创建任务。部分基础较好、条件允许的学校要争取创成示范校,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创建要及时总结本地有效经验做法,培育典型,示范引导,推进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广泛深入、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