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街道对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以本街道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期间街道共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其中保留继续有效的文件0件,已废止1件,已失效的文件0件,清理结果已经班子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除上述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外,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本部门制定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南白象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序号 | 文 号 | 名 称 | 清理结果 |
1 | 瓯南办〔2022〕8号 | 关于公布南白象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 宣布废止 |
瓯海区人民政府南白象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