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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28/2023-61606
  • 文件编号:温瓯龙〔2023〕1号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 成文日期:2023-06-06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民间划龙舟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4 19:11 访问次数: 来源: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属有关单位:

为确保今年我区民间划龙舟活动安全、有序、文明开展,根据瓯海实际,经区委、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就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民间划龙舟活动是温州民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构塘河文化、丰富市民端午佳节文体生活的重要内容。各街道及有关部门要从传承传统文化、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紧密结合杭州亚运会龙舟赛事筹备等重点工作,全面落实责任,强化规范引导,完善监管措施,扎实做好民间划龙舟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活动安全文明开展。区民间划龙舟活动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全面负责全区划龙舟活动的领导、协调和管理工作,区龙舟办统筹协调全区的划龙舟活动管理工作。各街道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落实划龙舟活动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有关负责人分片包干的工作责任制。党政负责人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工作协调,及时就地解决各类矛盾纠纷;要严格落实街道、村居、“头家”、龙舟正副队长四级龙舟安全管理责任制,街道及村(居)委会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协调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区龙舟办及龙舟活动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将会同各街道,提前规划龙舟活动水域,合理划分确定准许划龙舟的路线、水域和禁划区域(开划区域应避开考点)。活动期间,各街道与相关职能部门须安排精干力量,现场蹲点、指挥调度、管理服务;公安部门负责活动现场秩序安全维护,会同属地街道做好群众围观集聚点超负荷人员疏散工作,强化治安管理,严防群体性事件和暴力事件发生;体育部门要做好对活动的管理、指导和水上安全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做好医疗救护工作;水利、市监、执法、交管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综合管理,共同做好民间划龙舟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严格审批管理,确保安全有序

今年对民间划龙舟活动继续实行审批管理制度,严把下水船只、参划人员、救生设施等审批关,审批工作613前完成。各街道和派出所要严格落实龙舟队及安全救护措施的审批条件和程序,安排专人负责审批工作并做好汇总,并将汇总材料于614日前报送区龙舟办(联系人:金辞添,联系方式:15088557170)。要狠抓审批环节的安全教育,由公安部门牵头组织对各民间龙舟队负责人进行谈话,确保龙舟队员落实健康承诺。区龙舟办牵头组织对龙舟队负责人、鼓手、舵手和管理船、后勤服务船驾驶员的技术能力和安全教育进行培训。各街道(村)严格执行救生衣的安全管理标准,完善救生衣的配备,确保划行时参划人员全员救生衣穿着到位;严格执行管理船的安全标准,控制管理船只数量;严格控制审批后勤服务船的数量和质量后勤服务船要随龙舟统一审批、统一编号、统一管理,原则上每个行政居)只能配备一只后勤服务船;严格落实龙舟质量保障措施,下水传统木质龙舟必须具备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技术指标参照《温州传统龙舟团体标准》),禁止使用不符合标准的龙舟;严格执行船上参划人员安全标准,落实好参划人员个人健康、个人安全责任、个人游泳能力承诺,参加人身意外保险,其中每人身故、残疾赔偿额度不低于100元,每人意外伤害医疗赔偿额度不低于5万元。

三、强化安全监管,规范划龙舟行为

划龙舟活动要在规定的水域规范进行,除特殊情况审批之外,禁止中考期间(1718日)及623日以后组织开展民间划龙舟活动,禁止未审批未上牌龙舟下水。各街道要提前规划龙舟活动水域,对准许划龙舟的竞划路线、水域和禁划区域进行合理划分确定,相关要求由属地街道做好对接落实。各街道和村居要组织人员力量,提前对沿途危桥危房、水上水下障碍物、河道治理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航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水上水下障碍物以及涉及航行安全的在建治水工程要及时予以妥善处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区域交界河道上设立监督卡点,在重点水域应设置临时水道线,防止龙舟随意穿插、掉头和无序划行,避免因触碰而发生冲突事件。要对重点水域、重点地段、重点时段进行不定时巡查,严查违规划龙舟行为。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活动进程,加强预防预控,切实提高各类事故苗头和不安全因素的掌控和处置能力。认真对照“船只必检、资格必审、隐患必改”的要求,组织力量开展全面安全检查,严格检查每艘龙舟适航状况、救生器材配备使用和划手资格情况,以及后勤服务船持证情况和驾驶人员的适任状况。要着重抓好救生衣穿着到位、村干部随船管理、龙舟靠右侧划行管理和具有一定涉水经验的队员担任舵手等工作,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各街道要在龙舟活动密集水域通过设立现场指挥部点),提高现场指挥能力。要加强应急管理,组织成立应急救援队,进行现场巡逻,及时处置安全事故,防止人员伤亡事件发生。管理船航行期间要文明执法,采取安全航速,确保龙舟安全,坚决杜绝管理船只速度过快、无序掉头、随意追越龙舟。划龙舟期间,私人游艇、摩托艇及其他“三无”(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船只禁止在民间划龙舟活动规定的水域行驶。各街道要积极引导文明开展民间划龙舟活动,严厉禁止以划龙舟为名进行各种强行摊派和变相敛财、铺张浪费、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制造事端破坏社会安定等活动,禁止借划龙舟活动之机搞封建迷信或搞宗族宗派矛盾甚至械斗,禁止使用村集体资金购置龙舟或举办划龙舟活动。各街道对以划龙舟为名发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要坚决予以打击。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采取有力措施,特别是乱放烟花爆竹噪声扰民严重影响学生复习应考的,必须第一时间严厉予以制止。对在上一次划龙舟活动中寻衅滋事、宗族宗派械斗等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龙舟队,公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不予许可划龙舟;对情况比较复杂的区域要提前介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落实到位,并安排公安民警找龙舟负责人警示谈话;按照“十个一律”的工作要求,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予以纠正,坚决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各街道加强对辖区内的水域交界点管理,防止龙舟超水域竞划,特别是梧田和景山两个街道与鹿城区水域交接的卡口要重点防控,对未经报批私自跨区域的龙舟进行劝返,对强行冲卡或不听从劝返的龙舟要及时进行处置,坚决予以查处。

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文明开展

深入开展以安全、有序、节俭、文明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加大法规宣传力度,以明令禁止事项作为宣传的主要内容,强化龙舟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节俭意识及服从管理的意识;要大力促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破除迷信陋习,积极挖掘、弘扬端午节健康民俗文化内涵。区划龙舟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企业举报,举报电话:18106726219。各街道要积极发动公众举报,随时接受群众、企业投诉,及时掌握和查处违规划龙舟行为,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要建立信息发送平台,及时将有关规定、应急事件、违规处理、水域安全状况等信息告知各村居干部及龙舟队负责人,进一步发挥告知警示作用。同时,各街道要指定专人负责,在61523日期间做好民间划龙舟活动信日报工作,每日下午16:30前将当日情况汇总上报区划龙舟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金辞添,联系方式:15088557170)。

 

附件:1.瓯海区加强民间划龙舟活动管理“十个一律”规定

2.救生衣“五个必须”安全标准

3.后勤服务船管理“八要”安全标准

4.管理船管理“七要”安全标准

温州市瓯海区民间划龙舟活动

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6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瓯海区加强民间划龙舟活动管理

“十个一律”规定

 

1. 严禁龙舟违规下水。未审批未上牌的龙舟,由属地街道、派出所对龙舟队“头家”予以书面规劝,不遵守规劝违规下水的,对龙舟队“头家”一律报公安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取消该龙舟当年参划资格。

2.明确龙舟队“头家”为总负责人,队长(鼓手担任)、 副队长(舵手担任)为第一责任人。每次龙舟下水前,第一责任人必须组织队员开展划龙舟知识培训,未经培训人员一律禁止下水。

3.严禁未经审批报备开展跨区域划龙舟活动。发生违规冲卡跨区域划龙舟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龙舟队“头家”、龙舟队正副队长一律报公安部门依法予以顶格处理。

4.参划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着符合“五个必须”安全标准的救生衣(见附件2)。发生参划人员未穿救生衣的情况,该龙舟一律列入管理黑名单,由属地街道落实训诫措施,并取消下一年划龙舟资格。

5.龙舟队后勤服务船必须严格执行后勤服务船管理“八要”安全标准(见附件3)。后勤服务船驾驶员一律要签订安全责任书,一经发现不达标后勤服务船下水,立即报水上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对驾驶员、船只进行处理。

 6.街道管理船必须严格执行管理船管理“七要”安全标准(见附件4)。一经发现不达标管理船下水,对属地街道一律进行通报批评、启动问责措施。

7.各街道要依据《温州传统龙舟团体标准》,对辖区参划龙舟开展一次安全检查,不符合标准的龙舟一律禁止下水。

8.划龙舟期间,严禁在无组织情况下私自下水开展划龙舟活动。发生私自下水情况的,对所属龙舟一律当场停划并列入管理黑名单,收回龙舟牌照,取消当年划龙舟资格,对组织违规私自下水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9.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发生违规情况的,一律将该龙舟列入管理黑名单,取消下一年参划资格并对相关人员依法依规追责。

10.各街道在竞划点管理现场必须设置管理台,关键水域必 须设置管理站点,落实专人并配备摄像机,对现场违规划龙舟的行为一律拍照取证,作为问责依据。 

 

附件2

            救生衣“五个必须”安全标准

序号

安全事项

1

必须符合国家水上安全器材标准,适用于水上救生。

2

必须是穿戴式救生衣,严禁脖挂式、腰挂式、腰包式等其他类型救生衣。

3

必须是浮力材料填充式救生衣,严禁充气式救生衣。

4

必须选择红色、黄色等较鲜艳颜色的救生衣。

5

必须在救生衣上配有反光材料。


附件3


       后勤服务船管理“八要”安全标准

序号

安全事项

安全标准

1

航速要求

可视范围内有龙舟水域,航速要限定在10 码以内

2

载员数要求

5-10人每船,要严禁非工作人员登船

3

人员安全要求

一律要穿着符合“五个必须”安全标的救生衣

4

驾驶员要求

要持证上岗

5

应急设备要求

要配有专业30米长拖绳和救生竿、救生圈等救生器材

6

物资携带要求

要禁止携带烟花爆竹、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

7

停放要求

要在规定位置停靠,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划水域

8

后勤服务船数量要求

要将后勤船数控制在一个行政居) 1 艘


附件4

         管理船管理“七要”安全标准

序号

安全事项

安全标准

1

马力要求

马力要限制在80码以下

2

航速要求

可视范围内有龙舟水域,航速要限定在10码以内

3

载员数要求

3-5 人每船,要严禁非工作人员登船

4

人员安全要求

一律要穿着符合“五个必须”安全标准的救生衣

5

驾驶员要求

要持证上岗

6

通讯器材要求

要配备扩音器、对讲机

7

应急设备要求

要配有专业 30 米长拖绳和救生竿、救生圈等救生器材

 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民间划龙舟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