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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28/2023-61604
  • 文件编号:温瓯龙〔2023〕2号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 成文日期:2023-06-14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瓯海区2023年民间划龙舟活动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4 18:58 访问次数: 来源: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各镇街、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民间划龙舟活动的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确保民间划龙舟活动安全、文明、有序开展,现将《瓯海区2023年民间划龙舟活动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镇街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瓯海区民间划龙舟活动  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614

   (此件公开)

瓯海区2023年民间划龙舟活动

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确保民间划龙舟活动文明、安全、有序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 《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民间划龙舟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切实加强民间划龙舟活动的安全管理,结合我区民间划龙舟活动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区的总体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加强保障,依法管理,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民间划龙舟活动安全有序。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23年民间划龙舟活动安全管理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协调全区民间划龙舟活动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工作,组织全区力量全力以赴做好人力、物力的组织和调度,及时、妥善处理民间划龙舟活动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各街道对本辖区内的划龙舟安全工作负总责。

 长:薛光伟

副组长:杜潘祚 张杰尔

 员:区龙舟办主任、各街道书记

    下设办公室,翁定波兼办公室主任。

三、报告制度

各街道和有关部门发现突发事件后,在组织现场处理的同时,要立即向区龙舟办报告18106726219,报告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人员伤亡情况,本街道、本单位应急的人力、物力的到位情况。区龙舟办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四、发生突发安全事件应急职责分工

(一)区公安部门:启动瓯海区公安分局处置民间划龙舟活动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方案附后)。

(二)区卫生健康部门:及时通知瓯海区龙舟医疗保障各街道医疗分管领导及负责人(名单附后)

(三)相关街道:具体负责划龙舟活动的现场管理工作,督促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维护现场秩序。

五、纪律与责任

凡因思想上不重视、工作措施不落实,没有认真落实民间划龙舟活动安全范应急作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而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依法对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附件:1.瓯海区公安分局处置民间划龙舟活动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

2.瓯海区龙舟医疗保障各街道医疗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


附件1

瓯海区公安分局处置民间划龙舟活动

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

为确保民间划龙舟活动安全、文明、健康、有序地进行,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性事件。根据《温州市区民间划龙舟活动管理办法》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指示精神及市公安局《处置民间划龙舟活动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区公安机关力量,以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为目标,以防止划龙舟活动中出现的突发性事件为重点,本着“反应快速、措施有力”的原则,把事件制止于萌芽状态,控制在尽可能小的局部范围内,尽最大努力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整治稳定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指挥

为保障民间划龙舟活动安全、文明、健康、有序进行,及时处置活动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事件,分局成立划龙舟活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瓯海区副区长、公安局长张杰尔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成员由治安(警卫)大队、情指中心、办公室、警务督察大队、法制大队、网警大队、政保大队、科通大队、特巡警大队、警务保障室、辖区派出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全区范围内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分队,成员由特巡警大队30人,活动相关派出所各20人组成的应急小分队。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突发性治安事件,是指在民间划龙舟活动中突发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主要包括:

(一)在划龙舟活动中因龙舟相争而引起的队员械斗。

(二)在划龙舟活动中因龙舟间相碰撞而造成沉船或人员溺水。

(三)各龙舟集中河道竞渡时,因危桥或河堤松懈而引起的倒塌,造成队员和围观群众伤亡事件。

(四)出现跨区域划龙舟活动。

(五)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管理部门与划龙舟参与者之间发生的纠纷。

(六)其他因划龙舟活动而引发的突发性事件。

四、力量安排

第一梯队为先期处置力量,由事发派出所、机关科室值勤警力组成;第二梯队由特巡警大队应急力量30人和属地派出所应急小分队组成;第三梯队由分局组织后备警力组成。

五、工作原则

对民间划龙舟活动安全的预防控制和处置工作,必须坚持“属地管理、就近处置”的原则,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力争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把事件平息在初始阶段,把问题解决在事发当地。要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办事,坚决依法果断处置,迅速平息事态。

积极处置由民间划龙舟活动出现的各种突发性事件,要根据辖区具体情况,组织相应警力,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协助抢救有关遇险人员,完成分局指挥部下达的各项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科所队必须熟悉掌握本预案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做好各项应急准备。要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掌握工作主动权。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闻警即动,快速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对跨镇(街道)区域竞划龙舟的、队员无穿救生衣的、有沉船事件发生的、有群体性事件苗头的,要求辖区派出所协助镇(街道)管理船前往跨区域地点处置。

(二)强化装备配置。各派出所要督促各镇(街)准备好足够管理船只及各种救生工具,各应急分队的人员要配备一些必备的救生工具,确保装备到位,确保自身安全。

(三)强化值班备勤。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备勤,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接到指挥部指令后,由领导带队,迅速赶赴突发事件现场进行处置;第二梯队要在接到指挥部指令后,立即紧急集合,随后迅速赶赴突发性事件现场;第三梯队根据需要作为应急力量随时调遣。同时,要畅通情报信息渠道,密切掌握社会面治安动态,对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强化宣传教育。要把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优先处置措施贯穿于整个事件处置过程之中,区别不同性质类型的突发性时间,找准问题症结,实施政策攻心,进行劝解、疏导、分化、瓦解、孤立少数;在执行强制措施时,也应辅以宣传教育。

(五)强化处置规范。在突发性事件处置过程中,要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宗旨,参与处置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讲究策略,密切配合,做到有理、有利、有节,防止由于处置不当而激化矛盾,扩大事态。对违反本预案规定,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

              瓯海区龙舟医疗保障各街道医疗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

序号

街道

保障医院

分管领导

联系电话

联络员

联系电话

1

仙岩

瓯海区仙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施文虎

13758499368

陈建文

13958803309

2

丽岙

瓯海区丽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周建勇

13968862765

陈小芳

13958813692

3

景山

瓯海区人民医院

廖俊捷

13819734611

许适热

13587636922

4

梧田

瓯海区第三人民医院

郑祥超

13566257298

13676769896

5

新桥

瓯海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13868882198

诸葛定心

13676449606

6

娄桥

瓯海区娄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叶荧炯

13587436645

项建设

13857726755

7

南白象

瓯海区南白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陈海琴

13736720120

周文丰

13858842611

8

茶山

瓯海区茶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3806892620

李焕虎

13857760687

9

郭溪

瓯海区郭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廖文教

13857784468

狄智勇

13780177600

 关于印发《瓯海区2023年民间划龙舟活动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