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2023-71257
  • 发布单位: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05-23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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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瓯海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老有康养”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5-23 14:34 访问次数: 来源:瓯海区府办

Q1:为什么要实施老有康养专项方案?

答:这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打造高水平老年友好城区,积极打造“浙里康养·馨福瓯海”品牌,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覆盖全体老年人,不断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Q2:本实施方案的重点是什么?

答:通过五年专项提升,实现老年人权益的保障不断加强,养老服务的品质不断提高,医养结合的水平不断提升,公共服务的覆盖不断拓展。

Q3: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是一大难题,对此有何举措?

答:我们将充分发挥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民政学院在瓯海办学的优势,做大做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健康管理与护理等学科专业;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等级认定和竞赛,建立养老护理员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养老护理员培训。预计到2027年,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到27名,全区开展养老护理员、家庭照护者培训不少于7000人次。

Q4:老年人助餐是我们区的一大特色,我们有什么具体措施?

   答:我们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梯次推进、全面覆盖”的思路,综合利用“共享社·幸福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闲置房产等资源,打造村社老年食堂。引导多元市场主体参与助餐服务,在村社自主运营的基础上延伸出养老机构定点助餐、志愿团队助力运营、依托中央厨房开展服务、面向社会拓展运营等五大运营模式。鼓励助餐机构建设“阳光厨房”,开发餐饮产品、丰富菜色品种、合理营养膳食,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就餐需求。实施差异化精准补助,按就餐人员身份特征、年龄条件等实施分类补助,健全老年食堂长效运营机制。预计到2027年,建成老年食堂超70家,老年人助配餐服务村(社区)覆盖率85%。

Q5:面对一些需要康复治疗的老人,我们有什么具体措施?

答:我们深入推进医养结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