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7/2023-59432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养老机构备案信息
  • 发布单位: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23-04-27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2023年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7 17:12 访问次数: 来源:区民政局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大部署,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温州市瓯海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地点

(一)大赛时间:2023年5月21日(暂定),日程安排由大赛组委会另行通知。

(二)大赛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赛人员条件

1.在瓯海区从事养老服务相关工作且年满16周岁,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瓯海区户籍(或居住证)的;

(2)在瓯海区参加社会保险(含单一险)不低于6个月的企业职工;

(3)瓯海区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职业农民等群体。

2.已获得“金燕奖”、“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或省、市、区级以上技术能手的人员,在2020、2021、2022年我省养老护理员大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人员以及在校师生除外。

三、大赛内容

大赛内容以《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三级/高级工及以上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主要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部分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养老护理员对《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知识要求的理解掌握,满分100分,占总分的30%;操作技能部分采用现场操作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养老护理员针对老年人身体、精神状况提供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康复服务、心理支持等服务的实操能力,包含3项技能操作,每项操作满分为100分。每位参赛选手技能操作成绩总分为三项操作成绩之和的均数,占总分的70%。竞赛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参赛选手总成绩相同时,按操作技能的分数排列名次,操作技能成绩相同者,则操作技能总用时少者胜出。

四、大赛组织

本次大赛作为2023年温州市瓯海区职业技能大赛的组成部分,由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瓯海区总工会等单位主办;温州瓯海区养老发展促进会承办。温州市瓯海区职业技能大赛养老护理赛区组委会架构保持不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振瓯路19号,名单附后(附件1)。

五、报名办法

各参赛人员报名时需提交参赛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社保证明、户籍(居住证)等相关材料,两寸彩照3张,《2023年温州市瓯海区职业技能大赛养老护理赛选手报名表》(附件2)。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14日

联系方式:黄汝汝(13857769779)滕瑶瑶(13362770779)指定报名邮箱:329500978@qq.com

各参赛人员可将报名表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相关纸质资料需于5月14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联系人处。

六、奖励办法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由组委会颁发证书和奖金。除一、二、三等奖外,设置优胜奖若干名,获奖总人数不得超过参赛选手的50%。

(一)获本次大赛综合成绩前三名的参赛选手由区人力社保局授予“瓯海区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区总工会授予“瓯海区职业技能带头人”荣誉称号。

(二)参赛选手理论和技能成绩合格者,取综合成绩排名前50%,由瓯海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发职业技能等级三级证书,其中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前6名)核发职业技能等级二级证书。已取得过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参赛者,不再重复认定。

(三)本次竞赛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赛区组委会给予表彰。

未尽事宜由赛区组委会另行通知解释。


附件:1.瓯海区2023年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任务分配表

2.温州市瓯海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名单

3.温州市瓯海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

4.2023年温州市瓯海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文件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温州市瓯海区总工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

瓯海区2023年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任务分配表

序号

街道名称

任务数(人)

1

新桥街道

8

2

景山街道

6

3

娄桥街道

13

4

潘桥街道

19

5

梧田街道

7

6

南白象街道

8

7

郭溪街道

18

8

瞿溪街道

14

9

三垟街道

13

10

茶山街道

16

11

丽岙街道

17

12

仙岩街道

18

13

泽雅镇

39

合计

196


附件2

温州市瓯海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名单

组委会:

主  任:陶臣建(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局长)

副主任:周桂林(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党组成员、移民服务中心主任)       

季丽琴(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

陈  杰 (温州市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陈广秋(温州市瓯海区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成  员:尤  优(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综合管理科科长)

潘倪何(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社救福利科科长)

曹忠其(温州市瓯海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杨明明(温州市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安置科科长)虞系利(温州市瓯海区总工会组织宣教部负责人)

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潘倪何(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社救福利科科长)

副主任:曹忠其(温州市瓯海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杨明明(温州市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安置科科长)

虞系利(温州市瓯海区总工会组织宣教部负责人)

陈帮恳(温州市瓯海区养老发展促进会会长)


附件3

温州市瓯海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贴照片处


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


文化程度


手机号码


所在单位


户    籍

£农业  £非农业

参赛职业(工种)


养老服务工作

从业年限

(   )年   需提供社保证明

身份证号码


原技能证书等级


原技能证书编号


个 人 简 历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组委会办公室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本人对所填内容和所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填表人(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清楚;

2.照片要求: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

3.身份证A4复印件1份,高中或同等学历以上需提供A4复印件1份;

4.原证书职业(工种)需与本次竞赛职业(工种)一致,并提供A4复印件1份。若不一致“原技能证书等级”、“原证书编号”处填写“无”。


附件4

2023年温州市瓯海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文件


一、竞赛项目

项目名称:温州市瓯海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

竞赛方式:个人赛

二、竞赛方式及内容

竞赛内容分理论知识竞赛和操作技能竞赛两项。

理论知识竞赛

理论知识竞赛采用闭卷笔试进行,时间为90分钟。比赛第一天由裁判长从试卷库中抽取1套试题,作为理论知识竞赛内容,所有选手试题一致,总分为100分。

理论知识竞赛题型:①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70题,占70%;②多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题,占10%;③判断题:每题1分,共20题,占20%。

竞赛内容:职业道德、基础知识和相关知识。

1.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基本知识、包括职业守则。

2.基础知识:老年人护理基础知识、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养老护理员职业须知、服务礼仪及个人防护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3.相关知识:A生活照料部分(饮食照料、排泄照料、睡眠照料、清洁照料);B基础护理部分(用药照料、冷热应用护理、临终关怀)C 康复护理部分;增加心理护理部分、闲暇娱乐、培训指导等部分。

操作技能竞赛方式

比赛第二天由裁判长从试题库中(情境试题)抽取1道试题,作为竞赛内容,所有选手操作项目一致。

参赛选手在一个竞赛区根据具体的情境,按顺序完成涉及生活照料、基础照护、康复护理模块的3个具体的操作技能项目。操作技能考核时间单项操作5-7分钟,阅读试题及备物5分钟,每个操作项目总分为 100 分。

竞赛内容:涵盖生活照料、基础照护、康复护理、心理护理等内容

1.生活照料

(1)对带鼻饲管老人进行饮食照料;

(2)为卧床老人更换床单;

(3)为留导尿的老年人更换尿袋。

2.基础护理

(1)使用温水擦浴为高热老年人进行物理降温;

(2)用棉球法为老年人进行口腔护理;

(3)为老年人滴眼药水。

3.康复护理

(1)使用轮椅转运老年人;

(2)帮助偏瘫老人进行穿脱衣服训练;

(3)指导肢障老年人进行桥式运动的康复训练。

4.心理护理:用语言和肢体语言疏导老年人不良情绪。

三、命题依据(竞赛标准)

本次技能竞赛命题参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为依据,以养老护理员国家标准(三级)的要求为基础,并参照:《老年照护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失智老年人照护职业技能等级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能力测评方法手册》。

四、成绩评定

(一)成绩组成

理论知识竞赛占竞赛总成绩的30%;操作技能竞赛占竞赛总成绩的70%。竞赛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评分方法

1.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竞赛裁判组负责。

2.理论知识竞赛、操作技能竞赛成绩由裁判员按竞赛相应的评分标准评分。

3.理论知识竞赛评分:实行答对给分,答错扣分,不答不给分的评分方法。

4.操作技能竞赛按评分细则进行评分。每一参赛选手由3位裁判分别打分,取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参赛选手总成绩相同时,按操作技能的分数排列名次,操作技能成绩相同者,则操作技能总用时少者胜出。若上述各项均相同者,则增加答辩或操作技能考核决定名次,不产生并列名次。

6.各参赛队组织奖排名成绩由参赛队选手平均成绩排名计算组织奖获奖结果。

7.各参赛队组织奖排名成绩相同时,参赛队选手成绩平均分高者胜出;参赛队选手成绩平均分相同者,操作技能平均成绩高者胜出;操作技能平均成绩相同者,操作技能平均总用时少者胜出。若上述各项均相同者则增加答辩或操作技能竞赛内容决定名次,不产生并列名次。

(三)操作技能竞赛现场违规违例扣分办法

1.参赛选手有动作粗暴、违反赛规的行为扣2-5分。

2.操作超时扣分,每超1分钟扣1分,以此类推。

3.操作技能竞赛过程中若出现选手参赛单位名称、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该项目成绩记零分。

五、竞赛规则

(一)理论知识竞赛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自带2B铅笔、橡皮胶、黑色签字笔,其它一律不准带入考场。

2.参赛选手须带身份证、参赛证参加比赛。试卷上除在规定位置填写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外,不得作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作废。

3.发现违规作弊、喧哗、违反考场秩序者等一律取消竞赛资格。

(二)操作技能竞赛注意事项

1.选手竞赛服由组委会统一提供,裤子、鞋由选手自备,颜色为白色。女性需佩戴统一发网。进入赛场的选手必须佩戴参赛选手抽签号码牌,不得携带任何规定以外的其他物品,违规者取消本次比赛成绩。

2.现场操作技能竞赛在规定的场地使用指定设备及用品进行。

3.比赛用模特由大会组委会统一安排。

4.参赛选手竞赛开始、终止时间由赛事裁判记录在案。参赛选手进入技能操作赛场的指定位置即开始计时,现场技能操作提前完成时,选手应举手向裁判示意。选手操作超时,计时员叫停,选手立即停止操作。

5.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室,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同意后作另行处理。

6.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流程和规则,并自觉接受裁判的监督和警示。若因突发故障原因导致竞赛中断,应提请裁判确认其原因,并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7.冒名代替参加比赛者,一经发现取消竞赛成绩,并通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说明:本竞赛技术实施细则由赛区组委会负责解释。

六、竞赛场地和设备

(一)竞赛场地

1.理论知识竞赛:在标准考场进行。

2.操作技能竞赛:在指定专用赛场进行。

(二)竞赛设备

操作技能所需的设备、工具、材料由竞赛组委会负责提供,比赛模特均用真人。

七、赛场注意事项

(一)赛场除赛项执委会成员、专家组成员、现场裁判、评分裁判、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赛项执委会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二)各参赛领队和随行人员不得进入竞赛场地,否则所在代表队选手视为作弊。

(三)所有进入竞赛场地人员须遵守承办单位内部管理规定,不得影响赛事。

(四)严禁携带任何具有或可能具有通讯功能的设备进入赛场,违者取消参赛资格。

(五)各参赛队的领队、指导教师以及随行人员进入赛场直播室进行观摩,不得携带任何通讯、摄录设备

(六)参赛选手对竞赛结果有异议可以参赛队名义提请仲裁,不得在赛场、观摩室、开闭幕式等场地喧哗或其他过激的方式表达,违者取消参赛资格和获奖名次。

本竞赛技术方案由竞赛组委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