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22/2023-58812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和验收
  • 发布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日期:2023-03-30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拟对瓯海中心西单元F-09地块学校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30 09:02 访问次数: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序号

1

项目名称

瓯海中心西单元F-09地块学校工程

建设地点

瓯海中心西单元F-09地块

建设单位

温州铁路南站综合管理中心  (温州高铁新城建设中心)

建设项目概况

土建、安装、装修、设备购置及室外附属工程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措施;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引至高空排放食堂油烟采用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管道引至屋顶高空达标排放燃油废气经排烟管道引至高空达标排放恶臭气体进行定期消毒日产日清实验室废水经酸碱中和池预处理,再与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实验室危险废物、过期药品和医疗废物等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实验室一般固废、游泳池滤渣、餐厨垃圾和废油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产车间合理布局,机械设备合理设置;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震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65 传真:0577-88****65 

通讯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