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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常见传染病预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6 14:53 访问次数:19 来源:区教育局

各中小学、幼儿园:

春季是常见传染病高发季节,极易在校园等人群聚集场所引发疫情,从而影响学生身体健康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结合 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新形势,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常见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风险意识,落实联防联控

各校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冠病毒感染和诺如病毒感染、流感等春季校园常见传染病预防教育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校园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与属地卫健、疾控、市场监管等部门保持积极沟通,及时通报信息,做好联防联控,统筹做好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和其他传染病的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明确校长(园长)是校园卫生和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按照省、市政策文件,强化责任,细化方案,抓好落实。

二、抓好健康监测,规范处置疫情

各校要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同防,加强新冠病毒感染和其他传染病的监测预警。加强师生日常健康监测,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要完善校园“一案八制”,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每日关注学生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缺课的学生,及时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病因及缺勤天数,做好登记。提醒家长全力配合传染病防控工作,当学生在家里已经出现相关症状时,要及时送医,防止带病进校园。对在学校出现发热、咳嗽、呕吐、腹泻症状的师生要及时就医,规范做好出现症状人员接触物品、场所环境的清洁消毒。严格落实病例和食品从业人员、保育员等重点岗位人员管理。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学校要在卫健部门的指导下,经规定程序批准按要求采取暂停线下授课等措施,快速阻断疫情的传播。

三、紧盯重点环节,确保食品安全

各校要加强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员工晨检、进货查验、食品加工生熟分开、餐饮具规范消毒等各项食品安全制度。要会同卫健部门加强校园饮用水的督促检查,定期对净水、供水设备进行清洁、维护、更换耗材。要强化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在校舍入口、楼梯入口、电梯入口等位置摆放公共消毒用品。要严格消杀作业,每日学生离校后或者返校前,根据实际情况,对校内重点区域开展消杀,严防各类疾病经食物和水扩大传播。

四、加强宣传教育,精准处置信息

各校要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做好新冠病毒感染和其他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充分利用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微信公众号、家长微信群、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和渠道,对学生及家长开展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健康知识,让学生及家长了解掌握基本防护措施。学校发现校园疫情后,采取适宜方式告知家长,涉及疫情信息公布的,须按规定权限和规范处置,不得随意对外发布。各校要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出现聚集性疫情(一周内出现15例及以上),应立即报告属地卫生服务中心和区教育局。初次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病原因、人数、疫情研判、处置过程、目前状况、舆情信息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通过浙政钉(书面报告)以及OA流程及时报送局体卫艺科(联系人:黄晓隆,0577-88585665),并电话确认报送成功,后续于每日16 时前落实日报告制度直至报结。重要及紧急信息可先电话简要报告。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3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