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22/2023-58259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和验收
  • 发布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日期:2023-03-10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拟对温州锦华塑胶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10 09:25 访问次数: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序号

1

项目名称

温州锦华塑胶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

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霞金路633

建设单位

温州锦华塑胶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生产500吨塑料零部件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措施;配料、投料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经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达标排放;收集的储油罐呼吸废气、挤出废气、注塑及脱模废气经静电式油雾净化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由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废滤网和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和收集的油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产车间合理布局,机械设备合理设置;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震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65 传真:0577-88****65 

通讯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