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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零工市场(驿站)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1 17:22 访问次数: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

为促进零工市场有序规范发展,支持灵活务工人员多渠道实现就业增收,推动普通劳动者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共同富裕,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促进零工市场高质量发展 健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2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零工市场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科学布局、规范建设、高效运行、优质服务的要求,全面推进零工市场建设,科学规划建设零工市场(驿站)。2023年底前,全区建成各类零工市场13家,到2024年底建设认定省级示范零工市场1家以上。

二、工作举措

(一)科学合理选址。各镇街对辖区内零工市场进行深入摸排,掌握零工市场底数。按照“有求必应、无需不扰、因势利导”的原则,用发展的眼光选择交通便利、人员求职集中的地点设立零工市场,方便供求对接、集中服务。

(二)用好现有场地资源。合理利用现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市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共富工坊等场地资源,设立零工对接服务专区或分时分区共享场地设施,适应零工对接特点,为灵活就业人员与用工主体、职业中介机构当面对接洽谈提供免费场地。对灵活就业人员自发集中、具有一定规模的求职地点,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改造利用闲置建筑、搭建必要服务设施等方式,就近设立零工服务场所。

(三)统一零工市场建设标准。零工市场原则上采取所在瓯海区+具体位置+(综合或行业性)零工市场的命名模式。标识应悬挂于零工市场入口上方或左、右两侧显著位置。零工市场应设置综合服务区、岗位对接区,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置生活服务区。综合服务区应设置专门服务窗口,主要提供求职(用工)登记、技能培训、劳动维权、政策咨询服务。岗位对接区设置劳务交易洽谈和求职用工信息发布两个功能区域,用于供需双方开展招聘对接。零工驿站要设有求职、岗位登记区域和功能。

(四)支持多元化市场化运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优势,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资本和优质服务资源参与零工市场建设和运营管理,提升运营效率。对于非公益性零工市场承担政府公益性零工服务的,可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零工市场建设已列入2023年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各镇街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推动零工市场高质量发展作为重要的民生实事,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责任,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全力推进零工市场建设发展,各地要将工作安排报送到区就创中心。此项工作将列入年度就业创业工作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对于建成省级示范零工市场的镇街,就业创业工作考核予以加分。

(二)强化要素保障。各镇街要强化资金统筹,保障公益性零工市场合理必要的建设和运维支出,支持创建省级示范零工市场。要建立专兼职的零工市场工作人员队伍,明确工作职责,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支持公益性零工市场充实服务队伍,各镇街可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到公益性零工市场并按规定申领公益性岗位补贴及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

(三)加强宣传引导。灵活就业方式已成为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零工市场对拓宽灵活就业渠道、培育发展社会新动能、健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具有重要作用。各镇街要积极宣传正面典型事迹,鼓励辖区居民特别是富余劳动力通过就业增收、劳动致富,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及大龄人员快速就业。


附件:2023年各镇街零工市场(驿站)建设任务及完成计划安排表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8日





附件

2023年各镇街零工市场(驿站)建设任务及完成计划安排表

镇街

建设任务(个)

计划安排(主要写明零工市场选址,运行模式,是否有困难问题,请于3月15日前通过浙政钉报送区就创中心)

零工市场

示范零工驿站

其他零工驿站

景山街道

1

1

1


新桥街道

1

1

2


娄桥街道

1

1

2


梧田街道

1

1

2


南白象街道

1

1

1


郭溪街道

1

1

2


瞿溪街道

1

1

2


潘桥街道

1

1

2


茶山街道

1

1

1


丽岙街道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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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岩街道

1

1

1


三垟街道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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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泽雅镇

1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