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相关科室、部门站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 全国各地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消防安全工作,坚决 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将《梧田街道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瓯海区人民政府梧田街道办事处
2022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梧田街道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方案
为全面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查找问题短板、研究工作举措、压实安全责任,深入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全面提高各行业各领域本质消防安全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方案》 (浙消安委〔2022〕12 号 )及《温州市瓯海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瓯海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温瓯消安委〔2022〕9 号)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 2023年3月底,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全国亡人火灾事故教训,紧紧围绕“遏重大、 降较大、保安全”总目标,聚焦重点领域大整治、消防安全大培 训、基层基础大夯实、消防安全大宣传,刚性落实“3030”事故 隐患闭环整治机制,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亡 人火灾事故、坚决防范一般亡人火灾事故,筑牢防风险、保平安、护稳定的铜墙铁壁,以实际行动和过硬成效确保我街道消防安全形势平安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 深化重点领域大整治
1.紧盯易造成“小火亡人”的场所。开展两类场所“回头看”, 及时将新增和漏排漏改场所纳入监管视线,并全面应用“浙政钉 —掌上基层”app实施两类场所智能监管,2023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回头看”,做好两类场所底数的更新比对,并报区消安委办备案。开展全木、砖木结构老旧民房排摸,逐户推进电气线路改造和简易智能设施配备,全国两会开幕前,完成排查任务。加强区域性隐患治理,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大堡底问题村居治理任务,同时完成霞王城中村的“三场所一群体”隐患整治。
2.紧盯易造成“大火巨灾”的场所。深化高层建筑重大火灾 风险专项整治,推进高层建筑底数常普常新,依据前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开展隐患分类整治,持续将老旧或失管高层住宅建筑纳入民生实事进行统一改造,2023年1月底前,完成高层建筑底数更新。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检查,将消防安全纳入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三年行动重要内容,重点针对同一建筑容纳30人以上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员工集体宿舍进行全面检查,通过企业自查、属地排查、部门核查摸清底数,2023年1月底前,完成排查任务;2023 年3月底前,全面消除重大火灾隐患。
3.紧盯易造成“严重后果火灾”的行业单位。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民宗办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管”要求,做好小微企业园、校园 (幼儿园)、宗教活动场所、养老服务机构、大型商业综合体、公共娱乐场所(文博单位)、医院 (医疗机构)、快递寄递场所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行业特点,在重要节日和春节期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行业单位运用“浙里办—消防自主管理”应用,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
4.紧盯易造成“有影响火灾”的行为。加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专项打击,加强两类场所、自建房集中区域电动自行车的常态检查,纳入夜查夜巡重点内容,加强执法打击,确保电动自行车不进入室内和楼道。加强出租房违规使用液化气瓶的专项打击,行政执法、应急管理服务中心要依法开展打击,督促燃气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对于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停止供气,确保燃气安全;加强违规改变厂房使用性质、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的专项打击,对于排查发现的隐患要抄告住建、行政执法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恢复原状;加强违规电气焊作业的专项打击,落实电气焊全链条作业安全监管职,对于无证(假证)电焊或过失引起火灾的,依法予以拘留。
5.持续深化“生命通道”畅通工程。开展“破窗”行动,对 餐饮、住宿、医疗、养老、出租房等经营性场所外窗安装防盗窗 (未开口 )和广告牌匾等影响疏散逃生的问题隐患,坚决予以清理;开展“关门”行动,对高层住宅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等场所常闭式防火门未关闭的,利用“浙里办”APP 的“隐患随手拍”应用进行曝光,督促单位责任主体张贴宣传警示标识,确保常闭状态;开展“畅通”行动,交警、行政执法、应急管理服务中心等要开展联合执法,对高层建筑、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被封闭、占用、堵塞的,严肃查处,确保生命通道畅通;开展“零隐患”行动,持续抓好隔离场所、医院、封控区域消防安全检查,落实隔离场所、医院“七个必须”标准和封控区域“四个一律一个必须”要求,落实每日通报机制。
6.持续确保“重点时段”平稳可控。元旦、春节前,部署开 展消防安全主题周行动,组织对节庆活动、仓储物流、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突出抓好烟花爆竹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重点环节,督促主办单位落实防控措施。全国两会、省两会、市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组织消防安全集中统一行动,加大社会面排查检查力度,落实针对性防控措施。
(二) 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
7.举办消防业务“大课堂”。2023 年1月15日前,逐级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工作,通过分类、分批方式,对重点场所负责人、管理人,村 (社区) 工作人员、网格员等基层治理末梢开展大培 训,提升发现消防安全隐患的能力。
8.开展消防知识“大培训”。2023年2月底前,结合日常检查,通过多种途径组织各村社企业负责人、出租房房东(二手房东)、承租人员、辖区群众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9.组织开展自主培训。2023年3月底前,各科室、部门站所要督促各类场所针对本行业火灾特点开展消防培训,督促物业企业等各类主体组织对管理单位、业主进行一次消防培训或消防安全提示。
(三) 抓好基层基础大夯实
10.深化网格消防管理。结合党建统领网格智治、基层智治 综合应用迭代工作,组织网格员全面应用“浙政钉-掌上基层”开展两类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和物联网事件处置,做好相关数据认领和消防事件报送,依托“一网格一微信群”及时发布消防安全提示。
11.开展消防安全 “大巡防”。行动期间,由值班领导带队实施常态夜查;各村社、相关科室、部门站所要组织基层力量,组建消防安全联盟,发动各类协会、园区、厂中厂等主体,开展重点时段消防安全巡防和夜巡夜查。
(四) 实施消防安全大宣传
12.开展冬防工作专题报道。利用街道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辖区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工作动态,跟踪报道重点任务推进情况,推广宣传工作先进经验做法,引导公众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在元旦、春节、元宵节、两会等重要节日和重要节点,根据本地区火灾形势,适时发布相关警示提示信息。
13.开展火灾隐患曝光行动。 紧盯“小火亡人”多发地区、 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 区域) 和各类重点场所,每月20日前至少 组织开展1次集中曝光行动。积极发动并鼓励群众通过“浙里办”APP 的“隐患随手拍”应用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深化完善“五个一”警示教育工作机制,抓住各类有利时机开展 宣传教育警示,火灾事故发生时要开展周边区域实时警示;事故 发生后,对每一起有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组织驻村干部、村两委、网格员及周边单位、群众现场见学,观看相关火灾案例警示片。
14.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 作和“驻百镇、入千村、进万企”消防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活动, 指导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要求, 督促行业系统和社会单位组织全员消防疏散演练;2022 年 12月31日前,印发、张贴一批“电动车规范停放和充电”宣传单或标语,做到高层建筑和两类场所入口、通道、楼梯间全覆盖;2023 年1月20日前,结合辞旧迎新的风俗,组织开展“三清”活动,重点开展烟花爆竹燃放、回收等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督促烟花爆竹贩卖点在卖出商品同时发放一份消防提示;2023年2月5日前,开展“消防关爱行动”,针对“一老一幼”弱势群体开展一次上门入户宣传提示;2023年3月底前,重点针对企业复工复产,积极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和消防志愿者,深入企业、社区和居(村)民家庭开展“进村入企”宣传活动,依托村村通应急广播喇叭、楼宇电视、LED 电子屏、宣传栏等媒介载体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宣传。
三、工作步骤
(一) 动员部署阶段 ( 2022 年 12 月 21 日前 ) 。相关科室、部门站所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 2022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3 年全国“两 会”开幕前) 。相关科室、部门站所要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方式,根据辖区特点,开展全面排查整治,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 排查登记和日常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分级分类推进整改。
(三)总结提高阶段 (2023 年全国两会开幕后至 3 月底前) 。相关科室、部门站所要对本辖区、本部门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总结做法、提炼经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相关科室、部门站所要深刻认识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街道消安委成立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工作专班,设在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加强指挥调度,逐级压实责任,定期研究行动有关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强化闭环整改。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 运用“七张问题清单”和“3030”事故隐患闭环整治机制,对重 大火灾隐患区域、单位,落实“滚动式”整改销号。相关科室、部门站所要加强检查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肃督导问责。行动期间,街道消安委办将开展督导检查,压实工作责任,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组织开展延伸调查,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统计汇总表
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统计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方式: 统计时间: 年 月 日
动员培训情况 | ||||||||||||||||||||||||
各村社、科室、部门站所部署情况 | 各相关科室、部门站所发文情况 | 消防部门组织培训情况 | 各镇街、各部门组织培训情况 | |||||||||||||||||||||
相关科室、部门站所(人次) | 村社 (人次) | 公安派出 所(人次) | 单位负责人、管 理人 (人次) | 村社工作人员、 网格员 (人次) | ||||||||||||||||||||
检查单位及场所情况 (含各村社、科室、部门站所) | ||||||||||||||||||||||||
经营性自建 房 (户) | 居住出租房 (户) | 老旧民房 (户) | 大型商业综合 体 (家) |
工业企业(家) | 剧本娱乐经 营场所 (家) | 宾馆饭 店 (家) | 旅游景 点 (家) | 沿街店 铺 (家) | 电动自行车集中 停放区域 (处) | |||||||||||||||
消防救援机构监督执法情况 | ||||||||||||||||||||||||
发现隐患 (处) | 整改隐患 (处) | 立案处罚 (起) | 罚款 (万元) | 临时查封 (家) | 责令“三停” (家) | 行政拘留 (人) | ||||||||||||||||||
高层建筑以及同一建筑容纳 30 人以上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员工集体宿舍检查情况 | ||||||||||||||||||||||||
高层建筑 | 30 人以上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员工集体宿舍 | |||||||||||||||||||||||
底数 (幢) | 核查数 (幢) | 发现隐患 数 (处) | 督改隐患数 (处) | 案件办理数 (件) | 底数 (家、处) | 核查数 (家、处) | 发现隐患数(处) | 督改隐患数 (处) | 案件办理数 (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