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
根据省、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通知》要求,区财政局开展 2023年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复评、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其中自评项目绩效复评100个,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及单位整体绩效评价7个,现将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项目绩效自评复评结果
2023年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复评的100个项目中,评价结果等次为“优”的28个,占比28%;“良”的62个,占比62%;“中”的8个,占比8%;“差”的2个,占比2%(详见附件)。
二、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及单位整体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预算支出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及单位整体绩效评价的7个项目中,评价结果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单位 | 项目名称 | 等次 |
1 | 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 布局经费 | 良 |
2 |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会议专项经费 | 良 |
3 | 各镇街 |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 良 |
4 | 中心区建设中心 | 瓯海生命健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基础设施项目一期 | 良 |
5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瓯海区建筑业企业外出施工对地方综合贡献奖励 | 良 |
6 | 区司法局 | 瓯海区律师行业发展扶持奖励 | 良 |
7 | 区民政局 | 整体评价 | 良 |
三、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内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落实绩效主体责任,并针对绩效评价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分析原因、落实整改。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件:2023年区级财政绩效复评结果汇总表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