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温州延生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到瓯海行政审批中心资规窗口咨询办理冬虫夏草购买、出售许可事宜,区资规分局对温州延生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发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系瓯海首例。
冬虫夏草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八条“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批准”以及《浙江省野生植物保护办法》第二十九条“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由省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购买、出售野生冬虫夏草需要浙江省林业局批准办理行政许可,省林业局将该事项审批职能委托各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近期,省林业局针对野生冬虫夏草制定和下发了冬虫夏草审批事项流程,区资规分局根据省里部署,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建立精准服务微信群、发布办事指南、电话咨询等方式,对全区药材经营企业进行了政策宣传及办证指导,截至目前,已成功申请办理了两宗野生冬虫夏草出售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