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瓯整改协调〔2023〕7 号)等文件要求,现对温州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二、整改目标: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扑灭秸秆焚烧行为。
三、整改措施:
1.加强禁烧宣传,通过村居宣传栏张贴典型案例等宣传形式开展教育,执法人员到田间地头开展禁烧宣传。
2.强化重点管控,对秸秆焚烧高发区域加强巡查执法,加大对秸秆露天焚烧现象的查处力度;
3.推进数字化、智慧化执法,利用秸秆焚烧预警监控平台,建立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和条线快速响应机制,实现问题快速闭环处置;
四、整改完成情况
瓯海三溪片和国省道沿线及主要道路沿线山边的农田、闲置地等焚烧现象已基本清零。
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6日,共7日。
受理单位: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受理电话:0577-88590096
联系地址:区行政中心2号楼737室
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