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泽雅镇党委、人民政府,区属有关单位:
现将《温州市瓯海区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清朗环境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温州市瓯海区科学技术局
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温州市瓯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温州市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温州市瓯海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12月6日
温州市瓯海区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清朗环境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进一步深化校外培训治理,不断巩固“双减”成果,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持续营造清朗校外培训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共温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温州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和温州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印发的《温州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清朗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改革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实施校外培训清朗红色引领、监管护苗、分类监管、网格优管、法治监管、风险化解六大专项行动,全面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党的建设,防范治理学科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持续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推广实施校外培训网格化管理,不断强化预收费资金监管,逐步提升校外培训监管执法力度,积极营造校外培训清朗环境新生态,减轻学生过重校外培训负担,减轻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二、目标任务
2023年,启动实施校外培训清朗环境专项行动,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党的建设工作,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基本纳管,评选区级校外培训清朗环境专项行动典型案例2个以上,积极申报市级校外培训清朗环境专项行动典型案例1个以上。
2024年,深化校外培训清朗环境专项行动,实现校外培训机构党的建设工作基本覆盖,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乱象得到基本遏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纳管,校外培训网格化管理全面实施,校外培训违规广告全面清理,评选区级校外培训清朗环境专项行动典型案例3个以上,争取入选市级校外培训清朗环境专项行动典型案例1个以上。
2025年,巩固校外培训清朗专项行动成果,校外培训机构党的工作全面覆盖,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乱象全面遏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分类管理全面实施,校外培训网格化管理全面深化,预收费资金全面监管,监管执法体系全面建成,全区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清朗环境基本形成。
三、工作举措
(一) 开展“清朗·红色引领”专项行动,实现培训机构党的工作全面覆盖
1. 建立归口指导机制。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工作责任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工作方案。属地党委组织部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要把党建工作情况作为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年审、评估考核、管理监督的必备条件和必查内容。校外培训机构所在镇街党组织对属地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兜底管理。
2. 推动党的组织全覆盖。加强党对校外培训机构的领导,明确培训机构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议事决策制度。各业务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一次校外培训机构党组织组建情况全面排查,已建立党组织的,按要求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于2023年底前调整到位。同时,按照“应建尽建”原则,要督促指导符合党组织组建条件的培训机构尽快建立党组织;党员人数不足,无法单独建立党组织的,可以采取联合组建、挂靠组建等形式建立党组织。
3. 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引导校外培训机构将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机构章程,于2023年底前完成修订工作。对已组建党组织的培训机构,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日常指导、督促落实和管理监督机制。对未组建党组织的培训机构,各业务主管部门可以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等途径开展党的工作。
(二) 开展“清朗·监管护苗”专项行动,实现学科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全面遏制
1. 严查隐形变异培训。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员的防控防范,聚焦“大规模、成建制”“以托管之名开展学科类培训”“重大影响力”等违规行为,定期开展多部门联合“四不两直”检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抓住寒暑假期、国家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部署排查检查和专项治理,持续保持对学科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的严管态势。
2. 全面清理违规广告。各地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的校外培训广告开展全面排查,2023年底前全面清理已停办校外培训机构的店招、广告等户外设施。畅通举报投诉途径、加大线索梳理和广告监测力度,及时制止违规发布校外培训广告行为。
3. 畅通举报监督渠道。各地要健全投诉举报工作制度,充分宣传设立的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等信息,统筹信访、市民热线等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拓展问题线索来源。要积极探索制定相关奖励办法,对重大问题线索提供者给予奖励,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举报的积极性,形成社会监督良好局面。
(三) 开展“清朗·分类监管”专项行动,实现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监管
1. 全面推进分类管理。固化教育、科技、文旅、体育分别负责落实学科类、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机构分类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主管部门行业审核职责,推进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审尽审”,2023年底前实现分类审核率100%。充分利用国家和省级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平台资源,实现机构全纳管、预收费全监管。对不符合设置标准的机构下达整改承诺书,限期整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业务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落实“白名单”制度,各业务主管部门要每半年公布一次“白名单”。
2. 全面规范日常运营。全面落实《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培训材料规范管理年”活动,加强对培训材料审核、备案和抽查巡查等全流程管理。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严格准入资质,加强资质审核,严禁聘用有从业禁止行为记录的人员;注重从业人员日常监管,对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存在从业限制行为的,严格落实解聘手续。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业务主管部门要定期开展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并将查询情况报属地“双减”专班。严格时间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3. 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落实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建立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一名兼职安全管理员,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培训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关于消防、住建、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培训场所要配备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音视频监控设备(进出口及一对一教室必须全覆盖安装到位),设置安全提示性标识。鼓励培训机构购买场所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
(四) 开展“清朗·网格优管”专项行动,实现校外培训网格化管理全面实施
1. 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各镇街要贯彻落实《瓯海区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将校外培训机构纳入“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和网格化管理,完善网格化管理常态运行机制、督促检查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各镇街要积极开展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努力形成符合属地实际的多形式的网格化管理模式,2024年实现乡镇(街道)网格化管理全覆盖。根据《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关于景山街道等13个乡镇(街道)新增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温瓯政发〔2023〕1号)的规定,瓯海区人民政府景山街道办事处等 13 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不合规校外培训机构的执法事项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2. 积极发挥网格员作用。各镇街要充分发挥专职网格员“前哨”作用,实现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动态监管、源头治理和前端处理,借助网格化力量,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工作频次,定期通报检查工作完成情况,提升工作效率,确保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地见效。
3. 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各镇街要积极探索建立网格员发现违规培训行为奖励机制,激发网格员发现问题的积极性。全区每年开展1-2次校外培训网格化管理队伍专项培训,重点培训教育法律知识、行政执法知识等内容,提升专业化水平和管理效能。
(五) 开展“清朗·法治监管”专项行动,实现培训监管执法体系全面建成
1. 健全执法协同机制。全面落实《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和《温州市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中有关部门的监管执法职责,实现违法线索、证据材料、执法标准、处理结果的互联互通互认,推动建立流程清晰、责任明确、运转流畅的执法协同体系。
2. 依法严处违规培训。各镇街要把加强校外培训执法纳入属地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违规培训预警提示、投诉接收、跟踪办理、结果反馈工作机制。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并及时通过官方媒体平台公开曝光,加强警示震慑。
3. 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要求,强化执法人员和设备配备,各镇街、各主管部门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等设备不少于1台,每年开展联合执法不少于1次。强化执法培训,各镇街每年开展执法培训不少于1次。
(六) 开展“清朗·风险化解”专项行动,确保校外培训环境治理安全稳定
1. 推进预收费资金有效纳管。各业务主管部门要推动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部入驻国家或省级数字化监管平台,全部开设预收费资金银行托管专用账户,确保机构平台纳管率、支付开通率、订单率等均达到100%,防止资金“体外循环”,做到“应托尽托”,实现资金全流程监管,从源头上防范机构“卷款跑路”“退费难”等侵害学生和家长利益的事件发生。
2. 完善“红黄蓝”三色预警机制。聚焦信访清单、工资社保和裁员异常清单、连锁加盟清单、信贷异常清单、舆情清单、资金监管专户异常清单等“六张风险清单”,对校外培训机构经营风险进行全面精准监测,及时形成“红黄蓝”三色预警,构建“事前防范、事中规范、事后改进”风险闭环处置机制,提升校外培训机构风险防范和化解水平。
3. 实施风险隐患“出清”机制。进一步压实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管理责任,常态化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爆雷”“冒烟”线索监测,及时妥善处理退费、欠薪、从业人员安置等苗头性问题,形成“出清”闭环,全面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四、组织实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结合本地实际,将校外培训清朗环境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坚持统筹部署、分工协作、联合行动,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研判,提出针对性举措,加强信息共享和情况通报,确保工作务实有效。
(二) 加强要素保障。各镇街、各部门在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加强相应的工作保障,增强人员力量配备,配置必需的交通、通讯、执法记录仪等装备,为校外培训环境规范整治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
(三) 加强督导宣传。作为做好“双减”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抓手,区考绩办将“校外培训清朗环境行动”纳入年度考核,指导督促各镇街建立实施行动的督导检查、绩效评估和通报问责机制。各镇街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政策宣讲和解读,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做好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