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区教育信息化重点建设项目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8 17:09 访问次数: 来源:区教育局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提升智慧校园信息化基础环境,促进智慧教育项目有效实施,按照“整体部署、分类指导、有效推进、示范引领”的原则,现就做好2024年度区教育信息化重点建设项目创建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省市创建类项目

(一) 市级智慧校园2.0实验校(达标校)和省市技术赋能试点学校

1. 项目说明:2024年度市级智慧校园2.0实验校(达标校)原则上按照《温州市智慧校园创建指导性指标体系》来创建。各申请学校要基于学校发展实际,结合学校信息化特色优势,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学校信息化发展水平。省市技术赋能试点学校(包含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校),根据创建方案和教育数字化转型研究方向,结合学校实际,因项目建设和成果提炼需求可申报,需附上具体方案和设备需求。

2. 创建任务:市级智慧校园2.0学校5所,市级智慧校园达标校20所。(全区智慧校园2.0学校超过25%,达标校90%)。省市技术赋能试点学校4所(包含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校),市级10所。

3. 申报对象:公办中小学。

4. 申报要求:市级智慧校园2.0实验校符合条件的学校要积极参加申报工作,建有数字大脑的学校必须申报智慧校园2.0创建,按《温州市智慧校园创建指导性指标体系》执行。方案中突出体现某一方面的智慧化应用水平和特色要求,核心建设五个场景:新型空间、数字管理、教学应用、人工智能和数字赋能,要选准试点方向和研究应用点和智慧校园建设模式提炼,可选择数字赋能教学水平提升、数据支撑决策、数字化改革、教学常规工具迭代提升等至少在一个方面有模式提炼。学校制订本校智慧校园建设总体计划和方案,重点说明创建内容、项目价值和经费保障等情况。

5. 评估验收:各智慧校园2.0申请学校的创建方案经过市教育技术中心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由市教育局发文确定,试点建设周期为两年。智慧校园实验校建设期满,由市教育技术中心验收,重点检查项目落实和五维场景的建设情况,根据学校在实际使用中所发挥的作用和效益,进行综合评定。验收合格授予“温州市智慧校园2.0学校”或者“温州市智慧校园达标校”称号。省(市)技术赋能试点学校,由省(市)教育技术中心组织专家,根据原先申报方案、模式提炼和成果成效,综合评估验收。

(二) 人工智能教育试点学校

1. 项目说明:根据温州市人工智能教育实验校创建要求,以人工智能新“五个一”建设为核心,全面做好人工智能试点学校创建工作。

2. 创建任务:18个。

3. 申报对象:公办中小学、幼儿园。

4. 申请要求:请各校积极组织申报,周期原则上为2年,项目申报以校为主,也鼓励集团化和跨学校合作推进,智慧校园2.0学校必须申报。要制定初步的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包括已有基础、创建内容(制度保障、场地落实、师资配备、开设课程、活动组织和特色新项目)、创建措施、创建规划与预期成果,填写《温州市瓯海区第四批人工智能实验学校创建申报表》(附件2)。经专家对学校方案进行初审,经实地调研和专家方案论证择优推荐参加市人工智能实验校创建,并公布名单。原已申报学校,在实践过程中因优化项目需求,可申报相关项目相关申报,需附上优化方案和设备需求。

5. 验收确定:试点校根据创建目标、创建内容与措施,落实人工智能教育实验校的创建工作,积极提炼特色争创市级人工智能教育实验校(示范校)。2024年底组织试点校中期验收,2025年下半年进行验收评审(另行发文)。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试点校的验收包括自评报告和创新案例、评估以及人工智能教育示范校推荐工作,择优推荐参加温州市人工智能教育示范校评选,市教育技术中心进行试点校抽查及示范校验收、评估工作。评审合格认定为人工智能教育实验校,评审优秀认定为人工智能教育示范校并由市教育局予以发文并授牌。

(三) 教共体同步课堂暨精品录播教室建设

1. 项目说明:根据浙江省区域教育信息化综合发展水平指数要求,以精品录播教室以基础,全面做好教共体同步课堂暨精品录播系统建设工作。

2. 创建任务:3个。

3. 申报对象:公办中小学。

4. 申请要求:学校从实际需求、教师专业发展和校本研修要求出发,并对“教共体同步课堂”与“精品录播教室”应用模式、使用价值、管理要求等方面有一定认知。要制定初步的项目实施方案,填写《瓯海区区域精品录播教室创建申报表》(附件3)。

5. 验收确定:学校建设场地和实施方案通过论证评估后确定创建学校。

二、“信息化”基础提升项目

1. 项目说明:2024年度学校信息化基础提升建设项目,内容包括校园网基础提升项目(交换机、UPS、桥架、新增信息点、综合布线等)、无线网覆盖提升项目(新增无线AP点、POE交换机)、虚拟云主机建设、数字广播系统、其他信息化新基建等。

2. 申报对象:公办中小学、幼儿园。

3. 申报要求:各相关学校从发展实际和应用需求出发,如实申报建设项目与内容。具体申报内容直接通过平台上报。

4. 项目确定:实地查看、交流后确定建设需求和学校。

三、“智慧评价”学生评价项目

1. 项目说明:2024年度全区“智慧评价”建设项目,以“互联网+”技术核心辅助校园学生过程性评价,学校要制定三年的学校评价方案,填写《瓯海区智慧评价项目申报表》附件4。

2. 申报对象:各中小学、幼儿园。

3. 申报要求:各相关学校从发展实际和应用需求出发,如实申报建设项目与内容,具体申报内容直接通过平台上报。

4. 项目确定:学校提交方案,由专家打分确定试点学校,学校每年开展项目汇报活动,按要求做好项目总结。

四、“智慧教育”应用研究项目

1. 项目说明:2024年度全区“智慧教育”应用研究项目,应体现“数据赋能”教育教学,从基于技术的教与学变革、基于智能技术的个性化学习、技术赋能作业变革、AI体育、AI课堂分析、智能技术赋能校本研修、课堂评价、学生学习、教学评一致的“素养评价”、数字资源建设与应用等方面选择一个或多个研究方向,学校要制定两年的项目研究方案,填写《瓯海区“智慧教育”应用研究项目申报表》附件5等。

2. 申报对象:各中小学、幼儿园。

3. 申报要求:各相关学校从发展实际和应用需求出发,如实申报建设项目与内容。智慧教室试点学校可优化方案再申报,具体申报内容直接通过平台上报。

4. 项目确定:学校汇报交流后,由专家打分确定试点学校,学校每年开展项目汇报活动,按要求做好项目总结。

四、上报时间

1. 请各相关学校抓住信息化重点建设项目申报机遇,分类选择好创建和研究项目,认真填写申报表和实施方案。

2. 请各相关学校于2023年12月01日前登陆“评比与报送系统(http://ping.ohedu.cn)”进行填报。申报表电子稿和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图片格式)以附件形式上报。

附件:

1. 附件1:温州市中小学智慧校园实验校创建申报表 - 副本.doc

2. 附件2:温州市瓯海区第四批人工智能实验学校创建申报表 - 副本.doc

3. 附件3:温州市瓯海区区域精品录播教室创建申报表.doc

4. 附件3:温州市瓯海区区域精品录播教室创建申报表.doc

5. 附件5:温州市瓯海区智慧教育应用研究项目申报表.doc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