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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58/2023-70771
  • 文件编号:瓯仙办〔2023〕191号
  • 主题分类:村居事务
  • 发布单位:仙岩街道
  • 成文日期:2023-12-07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仙岩街道2023年环卫费收取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4 10:48 访问次数: 来源:仙岩街道

各村(社),机关各科室、各部门站所:

《仙岩街道2023年环卫费收取方案》经仙岩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仙岩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7日             


仙岩街道2023年环卫费收取方案


为高标准推进辖区环境保洁,进一步提升垃圾分类工作质量,确保环卫费足额收取,应收尽收,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收费依据

(一)温发改费〔2005〕327号文件《关于规范温州市区公共卫生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费种为公共卫生服务费(简称卫生费)。

(二)温政发〔2005〕57号文件《关于印发温州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温发改费〔2005〕425号文件《关于温州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费种为生活垃圾处理费(简称处理费),即生活垃圾从中转站运往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所产生的运输和处理等费用。

二、收费范围

街道辖区所有部门单位、企业、学校、各类市场、小区、所有经营业主、居住在辖区的所有居民都属于收费范围。

三、收费原则

(一)收费实施主体:由街道办事处委托各村社,各村社组织专职人员持证上门收费,统一收缴完成后,上交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二)收费内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仙岩街道辖区公共卫生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

(三)收费起止时间:2023年环卫费收费即日起至2024年1月15日止。

(四)足额收取,应收尽收,以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为依据,结合我街道实际,收费标准如下:

   1、公共卫生费部分

(1)居民:5元/户·月(物业管理区域除外);

(2)暂住人员:1元/人·月(物业管理区域除外);

(3)工厂企业单位(含厂中厂、生产公司):1元/人·月(按从业人员计,不足20人的按20人计);

(4)行政事业单位(含学校、幼儿园、团体、银行、乡镇及乡镇以上医疗机构):50元/户·月;

(5)商场、市场、娱乐场所等一般场所:0.5元/月·平方米;

(6)沿街店铺:0.5元/月·平方米(不足30平方米的按30平方米计,每户不低于180元/年);

(7)餐饮业(含宾馆、旅馆、餐饮店):1元/月·平方米(不足20平方米的按20平方米计)。

   2、生活垃圾处理费部分

(1)工厂企业单位(含厂中厂、生产公司),5元/人/月(按从业人员计,不足20人的按20人计);企业人数可按企业面积测算:服装、鞋革行业50人/1500平方;电子、机械、生物医药等行业30人/1500平方;光学、打火机、箱包等行业40人/1500平方。

(2)出租房,按每个房间60元/年标准收取。

(3)住宅小区,5元/人·月。

(五)严格标准,程序规范

缴纳环卫费是辖区所有居民、新居民、企业、各类场所从业人员的应尽义务。各村社收费人员报街道环卫所备案后,佩戴正式工作证,出具三资管理中心正规票据,上门收费。环卫所按分片进行管理,做好收费指导工作。

(六)区域划分

各村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场所环卫费由各村收取,原开发区片区企业环卫费由街道直接收取。

四、任务落实

(一)收费方案

各村卫生费额度由第三方公司根据各村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保洁人数安排、区域面积、企业数量按权重比值测算得出,详见附件。

(二)奖惩机制

(1)村级奖励按规定程序向街道申请,且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奖励经费用于收费经费保障,剩余用于环境整治专项经费,2023年环卫费在2024年1月15日前完成收费任务的村,街道给予所缴纳环卫费总额10%的奖励。

(2)2023年环卫费村级收费限期2024年1月15日后完成的,街道不予奖励。收取不足的,由村集体补足,否则其他相关财政补助经费暂缓核拨、村级环境卫生考核排名全年累计排后进,严重滞后的,扣除村主职干部绩效工资,待收齐上缴后再补发。

五、保障机制

(一)建立领导小组。街道层面成立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林密任组长,各村联系领导任副组长,各驻村组长、各村书记任组员,村两委中卫生委员专职负责收取工作。

(二)培训持证上岗。两人以上佩戴证件,工作证由街道统一制作。票据规范,统一使用《温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收费项目为“生活垃圾处理费”。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单、公众号做好缴纳环卫费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四)确保专款专用。街道三资管理中心保障票据开具发放的规范。环卫所由专人负责核对数据,并及时统计做好汇总。

(五)加强纪律保障。街道纪工委加强对各村环卫费收取监督检查力度,严禁不开票据,私自截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收费账户。村级环卫费收齐后,统一交至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开户行: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区府支行繁荣分理处;账号:201000019827561000091。


附件:第三方测算方案


附件

第三方测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