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2/2023-69687
  • 文件编号:温瓯发改〔2023〕61号
  • 主题分类:部门、镇街文件
  • 发布单位:区发改局
  • 成文日期:2023-10-16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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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解读:

关于核定泽雅镇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项目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11-03 14:40 访问次数: 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中心卫生院:

你单位《关于要求核定泽雅镇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项目

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为规范养老服务收费行为,保护老年人和养老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浙江省养老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浙价费〔2014〕235号)等规定,在成本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收费事项批复如下:

一、养老服务的收费项目包括基本服务收费、特需服务收费、伙食费和代收代付等收费。

二、基本服务收费(床位费、护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各基准价详见附件。具体收费标准可在基准价基础上按不超过20%的浮动幅度内确定,下浮不限。

三、特需服务项目收费(含特殊床位收费、特级护理费等)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由你单位与入住老年人或其委托人双方协商确定。

四、伙食费标准由你单位根据伙食成本合理确定;代收代付收费按实际结算价格收取,你单位不加收任何费用,不得收取任何回扣。

五、床位费、护理费原则上按月收取,不足15天的按半月收取,超过15天不足1月的,按1月收取。

六、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要在醒目位置标示有关基本设施与条件、服务内容与规范、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确保老年人或其委托人的知情权,并接受政府价格、民政部门和社会各方监督。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七、本通知自2023年10月16日起执行,试行期2年。


附件:泽雅镇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项目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表

 


温州市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16日

(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泽雅镇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项目基本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表

床位费

房间类型

基准价(元/月.床)

浮动幅度

单人间

1800

最高上浮20%,下浮不限。

双人间

1200 

五人间

800

护理费

护理等级

基准价(元/月.人)

三级护理

800

二级护理

1100

一级护理

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