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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1/2023-71169
  • 主题分类:区政府文件解读
  • 发布单位:区府办
  • 成文日期:2023-11-08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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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1-10 11:16 访问次数: 来源:瓯海区府办

一、《管理办法》的起草背景是什么

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相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浙江省政府和温州市政府先后设立了不同等级的标准创新贡献奖。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1年标准化工作省部合作行动计划》(省部标联办〔2021〕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办法》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为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高标准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大力营造鼓励标准创新的良好氛围,充分激发各类主体的标准创新贡献活力。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瓯海区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共分为五章、二十四条。

第一章总则。主要介绍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的制定目的、评定范围、评审标准和奖项设置等。瓯海区标准创新贡献奖每2年评定一次,每次评定出瓯海区标准创新贡献奖不超过2个。

第二章组织管理。主要介绍标准创新贡献奖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设立瓯海区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办公室。评审委由区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评审委主任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评审办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评审办主任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

第三章申报和评审。主要介绍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对象、申报条件、评审程序等。瓯海区标准创新贡献奖实行自愿申报制度,评审过程含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审议表决、社会公示、异议处理、审定批准等程序。

第四章 授奖与监督。主要规定了标准创新贡献奖奖励资金、奖励对象、资金来源、工作纪律及相应的处罚办法。区政府公布瓯海区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定结果并予以奖励。

第五章 附则。明确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审实施细则的制订和办法施行时间。

四、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 2024 年 1 月1 日起施行。

解读单位: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管局

联系电话:0577-88524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