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温州市瓯海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关于举办瓯海区第三届融合教育成果评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6 11:33 访问次数: 来源:区教育局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关爱特殊儿童,进一步活跃和丰富特殊儿童精神文化生活,展示我区近年来在融合教育方面取得的成效,推进我区融合教育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瓯海区第三届融合教育“融·成长”成果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和要求

本次评比内容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儿童作品、随班就读教师与资源教师相关案例、论文。

(一) 儿童作品内容和要求

1. 书画类

书法:分硬笔与毛笔,字体不限。硬笔书法书写规格为16开纸,软笔书法书写规格为4尺对开。作品字数不少于16个字。

绘画:分儿童画、水彩画、水粉画、国画、版画、素描、漫画等。规格如下:

(1) 国画:四尺三开;

(2) 水彩画、水粉画、儿童画、版画、素描:四开;

(3) 漫画:四开(单幅或四格)。

2. 篆刻:将刻好的印章拓印在30cm×40cm规格的宣纸上

3. 摄影类:参赛作品必须为JPG格式,不小于2M。作者应保证参赛作品为原创作品,拥有独立、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允许利用图片处理软件对作品在对比度、色彩饱和度做适当调整。

4. 手工制作类:手工制作类样式不限,如纸艺、陶艺、杂物改造、羊毛毡、剪纸、花艺、刺绣、编织等。

上述每件作品需确定一个主题,内容健康向上。参赛学生以个人为单位,在老师或家长的指导下独立创意,完成作品。作品中不得出现学生所在学校和学生、指导师姓名等信息。

(二) 资源教师案例内容和要求

案例内容必须为教师本人教育教学服务的个体,不能虚构,不得出现相关人员真实姓名。内容可以为个案服务过程中的心得体会或者体现教育、康复成果的,案例字数不超过1500字。

(三) 资源教师论文内容和要求

参评教学论文须教师本人原创,已经在报刊杂志发表过的论文不予参评,教学论文字数不超过3000字,要突出主题、言之有据、语言简洁、表述规范。

二、作品推荐

原则上每所随班就读学校可按在校特殊儿童人数推荐作品,每位儿童最多推荐一件作品,各校在作品收集、筛选、上报过程中要注意相关学生信息的保密。

三、其他事项

(1) 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对各校上报的学生作品和教师案例、论文进行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2) 教师案例:各学校于10月27日前将案例电子稿和附件2、3发送至电子邮箱:sijiang544@163.com。文件夹名格式:2023案例+学校+名字+联系方式。

(3) 教师论文:各学校于11月17日前将论文电子稿和附件2、4文件夹名格式:2023论文+学校+名字+联系方式。

(4) 学生作品:各学校于11月10日前将附件1发送至电子邮箱:sijiang544@163.com,学生作品送至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区教育局203办公室)。

(5) 请各校积极参加,做好组织宣传和活动指导,鼓励教师踊跃参加本活动。

联系人:金洁,联系电话:0577-88593722。

             胡思思,联系电话:689699。

附件:附件1-4.doc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温州市瓯海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

2023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