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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丽岙街道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2 14:25 访问次数: 来源:瓯海区丽岙街道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丽岙街道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致电0577-85380934。

(一)主动公开

本年度,我街道共制发政府信息89件,其中主动公开15件,不予公开74件(不予公开理由主要是属于过程性信息或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街道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街道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印发的政府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以外及时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丽岙街道严格落实区级部署要求,按要求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栏目设置。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的优势,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

丽岙街道严格对照上级工作考核要求,积极完成工作落实和整改等各项任务;对部分政府文件和政府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对重大行政决策等重要文件依法进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意见征集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评议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街道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有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但仍存在部分有待改进的地方:1、人员队伍建设需要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统筹能力有待加强;2、文件主动公开主动性、及时性有待加强;3、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比较单一。2023年,街道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专人专干能力,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公开相关文件,运用街道政务新媒体,创新推文内容,丰富传达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