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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征收服务中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1 16:20 访问次数: 来源: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稳步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继续通过加强优化制度规范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通报制度,到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于信息公开审核和发布工作我中心始终遵循 “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从而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凡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坚持做到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在统一平台公开发布各类信息。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中心共更新和发布信息144条。

(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的情况

凡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坚持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回复应公开尽公开,截至目前,处理区信息公开办转办件21件,来信来访自办答复件共18件。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中心共收到群众书面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18件,其中现场申请4件,来信申请14件。所有申请件均依据《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回复,并做好台账记录。

(三) 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22年度共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行政诉讼案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我中心成立区征收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工作职责,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审慎意识和专业工作水平。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我中心每月两次定期对瓯海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有关栏目进行排查和充实,积极配合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工作,及时对空缺的栏目和不规范内容进行整改。

(六)监督保障的情况

我中心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加强中心内部培训宣传工作,接受区大数据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和考核,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4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2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足之处和完善举措

      2022年,我中心积极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亟待完善,主要体现在:1、相关信息发布和解读需要更加规范;2、政府信息公开广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

       2023年,我中心会尽可能完善规范机关办公流程,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高效,主要从以下方面入手:1、强化主动公开管理,安排专人进行政府信息审核管理网上工作,正确发布政府信息、规范调整信息格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让政府信息能够及时、准确、高效地公开发布;2、有计划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发布和解读能力;3、丰富解读形式、提升解读质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介作用,继续做好依法征收和安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六、信息公开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2年,我中心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