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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中心区建设中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1 09:11 访问次数: 来源:瓯海区中心区建设中心

根据《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瓯海中心区建设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瓯海中心区建设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规范、深化政务公开,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中心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媒体平台等主动公开信息8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中心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力满足群众需求,明确由综合科具体负责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22年,我中心未收到社会组织或群众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中心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综合科,由专人负责中心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好抓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公开”,2022年,及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我中心重要工作动态;强化与区融媒体中心的沟通联系,通过掌上瓯海、瓯海发布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我中心重要工程项目进展、重要活动等,提高公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组织保障,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成员名单;二是严格公开程序,严格按照“经办人提出申请—科室负责人同意—分管领导同意”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审批制度执行,对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并做到及时归档;三是落实监督机制,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需求还存在差距,主要是平台建设还不够完善,公开信息内容有待丰富,培训工作还需加强,公众参与度需进一步提高。

2023年,我中心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改进。一是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强对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的教育培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三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管理、更新。做好对发布信息的质量和安全审查,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安全性。四是提高公众参与度,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到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中来,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温州市瓯海中心区建设中心 

2023年1月10日